有朋友收到我的請帖時,對於新郎不是阿照覺得很突然,他們以為我們已一起六年了,應該結婚吧!
怎會分手的?拍拖這回事像生痔瘡,可以跟朋友說你有,但不能每次覺得痛都跟朋友說。

我叫阿紫,跟阿照一起六年,他這個人沒甚麼大缺點,有穩定的工作,有交心的朋友,有我這個得體身材不差的女朋友。但也不能說他完美無瑕,沒大志是我討厭他的其中一樣,都這麼大的人了,還愛買玩具愛電子遊戲機,一屋都是他的玩具模型遊戲DVD,有時我會以為在跟自己的兒子生活。
雖然這些不是大問題,但也很討厭,像假設你的腿雖然不是斷了或骨折,但要你永遠着一對頂趾鞋出街的話,也有夠你辛苦,這種感受,你明白的,對吧?

我們的同居生活很平淡,他不會找一些新地方和我去吃餐飯或放假,最喜歡去家附近一間咖啡店吃早餐。我不知道那裡有甚麼吸引?咖啡也不特別出色,他喜歡坐露天的坐位,而我一定要坐室內,這點我不會妥協。

他最大的娛樂是在家看舊DVD或玩電子遊戲,兩樣也不做便去睡午覺。二十多歲的男人會愛睡午覺!我開始覺得跟他一齊是浪費青春,但一直沒有跟他分開的動力,直至我一次看見他一張讀書時的舊照片。

那次是他的舊同學聚會,場面不算大,十來個男女談些讀書趣事笑笑,有個女的帶一本相薄來,裡面是他們的舊照片。
在那些相中,我看見她,他們叫她阿儀,他們說阿照曾經跟她拍拖,但她後來轉校便分開了。
我一看那個阿儀便覺得很眼熟,突然,我知道那裡見過了!
是咖啡店的女店主,她叫瑪莎。

兩人的輪廓、眼神、鼻子幾乎是一樣的相似,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笑容,兩人同樣笑得很漂亮,像一種令人難以抗拒的甜,吃一口都會把舌頭溶化掉。
這亦是我最妒忌的地方。

原來他去咖啡店是滿足他的情感自慰!我沒有將我所想的對阿照說,我覺得他已經背叛了我,情感的不忠一樣不可原諒,況且應該是我厭棄他才對,他憑甚麼當我是次貨?

自始我決定離他而去,在網絡上我認識了阿偉,我不知道喜歡他甚麼,可能出於麻醉自己的心態,跟他一起每天都很快樂。他喜歡吃蛋糕,最愛藍莓芝士蛋糕,還會自己在家做。
「你鍾意食,我做俾你食。」躺在他胸膛的我說。
「你識?」
「我去學。」我肯定地說。結果,我叫阿照買了個最貴的焗爐回家,他還以為我是做蛋糕給他吃。

跟阿偉暗中交往年多,他要求我離開阿照,他要跟我結婚。真巧!阿照也向我提過結婚的事,我當然拒絕他,他還傻傻的不知發生甚麼事,直至我對他說半年後要嫁給另一個時,他幾乎是呆在那裡不懂反應。

我一直以為他那個眼神是我最想見到的,是給他最大的報復。但當我離開大門時,胸口裡面竟有種空無一物的感覺,只剩下一塊孤單的鉛塊垂吊着,涙水蓋着我的眼珠,使面前一切看來都像萬花筒般變幻。
完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