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Ray,在一間地產公司任職經紀。
其實在大學時我主修電腦程式,但畢業後發現很多同學只能去黃金商場幫人「砌機」,我想賺大錢,在香港只有做金融或地產才是賺錢的正途。
窮?其實我不算窮,至少我不用執紙皮幫補家計或一家五口逼在50呎劏房。
我父親是個退休公務員,早年用政府的Housing在將軍澳購入一間五百呎居屋,很輕鬆便擁有自己的物業。母親在琴行教小朋友鋼琴,也是頗悠閒的工作,他們不用擔心我,我也沒有供養他們的壓力,一家三口算是生活寫意。
但這世上有樣東西叫比較。
跟Charlie的家比的話,我們算是貧苦大眾,顯出一身窮酸味。她是我從中學到大學畢業到出來工作的女朋友,她家在港島半山,年初二從露台望出去可以望見整個維港煙花景,兩個菲傭的房間大小跟我家差不多,在客廳隨便拍張照也可以拍出「景深」,我這樣形容,你是否比較容易明白她家有幾「豪」?
她祖輩在上環買入多個商舖,所以她父親是個全職收租佬。有人說要贏在起跑線上,哼!有些人根本不用跟你跑,一開始,他已在終點線上開香檳。
但Clarlie沒有一般富二代的驕奢之氣,她沒有嫌我只可以坐電車,沒錢坐的士,也願意和我去大排檔、食麥記,我跟她最浪漫的消遣是坐渡輪過海來回。
我父母也很喜歡她,說她漂亮又有禮貌,但當知道她的家境後,母親對我說:「仔,拍拍拖玩玩還可以,別太認真,你將來憑甚麼養她?」
我覺得這是母親的偏見,現在甚麼年代了?還要竹門對竹門?而且我知道Charlie不是這種勢利的女孩,她對我是真心的愛。
雖然我看出來她母親不怎樣喜歡我,但正所謂莫欺少年窮,買樓買車算甚麼?將來Charlie喜歡甚麼我也會給她買回來。
但大學畢業之後,情況起了變化,我察覺到她有所轉變,她不需要工作,只名義上幫父親管理一下租賃業務。她開始不願意去大排檔,考到駕照後也沒有再坐電車,來我家的次數也減少了很多。上一次我母親生日,說好一起吃晚飯慶祝她也沒出現。
我問:有甚麼問題嗎?
她說:無,不是你的問題。
上個月,她向我提出分手。
我起初很難過,但我想到原因後便釋懷了。
她想結婚!
朋友都説拍拖時間不宜太久,久了,女人會缺乏安全感,所以她說分手,是想逼我結婚。
我很愛Charlie,不能失去她,結婚便結婚吧!我買了一隻9萬多的鑽石戒指,售貨員說它又箭又心,我只知它奪目耀眼。錢是問父親借的,他問我用來做甚麼?我說:是結婚用的,Charlie要嫁我了!
他一臉疑惑問不是剛分手嗎?
我笑他真的不懂女孩子心事。
今晚,我約她出來,當然沒說戒指的事。我要給她一個驚喜,當她知道我要向她求婚,這個儍妺一定開心得要哭出來。
她來了,她慢慢向我走過來,我的手藏在褲袋內,握著戒指盒的掌心都是汗水。我幻想著她見到戒指時的反應,不自覺地竟笑了出來。
完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