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心,在一間上市公司當文員,就是跟千千萬萬在中環上班的女孩一樣,等邨巴上班,逼地鐵下班,住的地方是離中環很遠的大圍居屋,丈夫在一間尖沙咀的西餐廳當經理,他下班時,通常我都已經睡覺了。
我們沒有小朋友,他想要,但我不想。不是我不喜歡小孩,而是我以前曾經墮胎,醫生是黑市的,當時的手術做得很差,他說我以後很難再懷孕。
當時我才十九歲,對這句說話沒有反應,沒有BB就沒有吧!但後來我才懂得傷心,哭了很多遍,我不想現在的丈夫知道這件事,所以一直吃避孕藥。
我有後悔墮胎的事,曾經認為生下來的話,可能留得住阿畢,阿畢應該會喜歡小孩的,他愛打籃球,如果是個兒子的話,他們可能會一起上籃球場,我就坐在場邊,等他們弄得了—身汗了,便遞上毛巾與水……
但事情不會這樣,沒有這機會了。
我很愛阿畢,他是我一個朋友的表哥,我朋友叫Emily,那天她生日在卡啦OK慶祝,突然他就從門口走進來,修長的身型很惹人留意,笑容毫不避忌地展示,以為跟所有人都很熟絡的模樣。我對他第一個印象很不好,他以為自己是誰了?所有人都一定認識他嗎?
他隨便的跟所有人打個招呼,我才知他叫阿畢,是Emily的表哥,他們倆人好像很親近的,一時要合唱,一時要合照,一時要替對方頂酒。我刻意的不望着他們,自己唱自己的歌。
「喂,原來妳識唱佢嘅歌。」阿畢不知何時坐我旁邊,一見我點了梁靜茹的歌就這樣問我。
「又點樣?」
「同妳合唱呢隻……」他在搖控器上按了幾下,畫面突然跳到梁靜茹與品冠的『K歌情人』。
「喂!」我抗議他的插播。
「妳唔識?」他竟然挑戰我這個「魚迷」!
結果,那樣一隻一隻的唱下去,我竟然跟他唱了十二首合唱歌,連Emily覺得自己受冷落了。
但我竟然覺得有點高興,不能否認,我開始對這個別人表哥產生了好感。
幾天後,他主動約我,那晚在屯門黃金泳灘上,我接受了他的吻,我們開始一起。
我們拍拖不久就是農曆新年,我跟他去了維園的年宵花市,那一個新年氣溫帶暖,很多年花都開得燦爛非常,特別是水仙花,幾乎就是全開了,一片綠黃相間的奪目景致,競相展現。
「妳知道水仙花嘅傳說嗎?」他問我。
「你講。」我愛聽他說故事。
「就係話水仙花本來係個自愛自戀嘅美少年,佢咩人都唔愛,只愛佢自己,所以水仙花嘅英文係由自戀這個字演變而成。」
「咁你呢?」我問:「你愛我多d,定愛你自己多d?」
「唔知呢!」
但可能他沒有說謊,他根本不知道愛誰多一些,因為很快,我知道他有另一個,而同時,我發覺有了他的BB。
他完全沒有打算要負甚麼責任,只推說父母不會准許他結婚,我說既然如此,由我自己決定好了。
手術後,他找過我一次。
「妳點呀?」他在電話中問。
「好好。」我強忍了一泡淚水。
「嗯……」
「無嘢就收線啦。」
這是我們最後一段通話。
今天,我丈夫休假,約我收工後到維園行花市。我們走過賣花的,望見那些水仙花,沒有那年般盛放。
往事如風飄過,繁花依舊開過又落,我感到一滴淚水從眼角滑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