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男人!偏偏肯等我的,我不愛,我愛的,他不肯等我。
我叫莉雅,我說的他,叫阿棠,那是十六年前的一個秋天。我參加了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面試地點在銅鑼灣一個商業大廈。我記得那天緊張得想死,我原本是預備唱鄭秀雯的「Chotto等等」,怎知工作人員問我要音樂錄音帶時,我才發現沒有帶來。當時我便緊張得哭出來,沒音樂怎試音?正當我打算放棄時,旁邊一個男生拍拍我膊頭說:「妳識唔識唱《其實你心裏有沒有我》?」
這個人就是阿棠,他當時留一把「伊健」長髮,穿一身麻質鬆身服裝,看來很瀟灑、很出塵的模樣。原來他打算唱許志安的《唯獨妳是不可取替》,而錄音帶內同時也有《其實你心裏有沒有我》這首歌。
我沒有其他選擇,參加比賽是我的夢想,但這首是合唱歌!
「我可以同妳一齊唱,不過⋯⋯妳信得過我?」他尷尬一笑,想不到外表裝瀟灑的男生也有靦腆的一面。
結果,我們沒有成功入圍,但卻被Billy Chan留意了,他是一間娛樂公司的老闆,他邀請我們加入他的公司,我和阿棠也很喜歡唱歌,當然也對歌星這目標存有幻想,所以沒考慮太久已答應了Billy。他將我們包裝成情侶組合,唱的都是七、八十年代合唱歌。
Billy的眼光沒錯,我們很受歡迎,很多酒樓也很喜歡我們,每天朝夕相對的日子,我們這對台上的情侶,在台下也成為情侶了。
我很享受在台上聽到掌聲,當他們叫著「莉雅」時,我已經當自己是個明星了,但阿棠想的不同,他不甘心只做個酒樓歌手,那時移民的人很多,有個朋友介紹阿棠去美國發展餐館,說賺的錢比做小歌星多幾倍。
「我想妳同我一齊過去。」有天阿棠在化妝間對我說:「好過喺度唱歌俾阿伯聽。」
「但係,我去美國做咩?嗰度無人識我?」
「做我老婆,唔通仲做乜鬼"九龍城Sammy"!」
我不想就這樣放棄,我知道很快就會有人賞識我,我一定可以有自己的歌,有自己的CD。
「三年,就等我三年,三年後我一定會紅。」
「如果唔紅呢?仲有,如果妳真係紅咗,會跟我走嗎?」
阿棠很清楚我,他知道我有太多幻想,不會肯放棄這一切。
後來,他決定移民,在他離開香港那一夜,在機場內,他祝我大紅大紫,我也祝他一帆風順。那晚天空下著陣陣細雨,我隔著玻璃窗目送他的航機,窗外的一絲絲雨軌,像我臉上的淚水。
今晚,是這酒樓結業前的告別夜,我如常地在唱,侍應向我遞上一張紙條,有位陳先生點唱《其實你心裏有沒有我》。
「呢首係合唱歌,邊位男仕可以陪我呀?」
有個人從遠處慢慢向我走來,因為射燈的關係,我只見到一副高大的身影。
「我可以陪妳唱嘛?」
是阿棠,雖然他頭髮少了、白了,也微微發福了,但我絕對忘不了他的聲音。
我幾乎是不懂說話了,當音樂響起時,眼淚已經流了一臉都是,我只能當個沉默的聽眾,聆聽著久違了的歌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