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和我一樣,對椰絲奶油包趨之若鶩,情況不亞於猴子看見香蕉,貓看見魚。若果在麵包店內看到有椰絲奶油包,我會不假思索購買,拿到包後一口咬下去,嘴角沾滿奶油和椰絲,感覺滿足。現時仍會銷售椰絲奶油包的地方不多,即使是傳統的麵包店,包的質素也大不如前,像奶油並不夠豐滿,椰絲沒有覆蓋包面八成面積,甚或包皮不夠鬆軟,咬下去時包是包,奶油是奶油,沒有融和感。也許因為時代興食得健康,奶油被視為肥胖之物,令椰絲奶油包的生存空間愈來愈細。

椰絲奶油包早被訂為高脂肪及高卡路里的麵包界代表,重量約95克的包,熱量就達到409卡路里,僅次於菠蘿油(撇除那塊一吋厚的牛油,其實應該是椰絲奶油包最肥)。食物安全中心早於十年前已作出測試,發覺它不但「雙高」,就連反式脂肪(trans-fats)含量也極高,世衛建議每日攝取反式脂肪不應多於2克,但一個椰絲奶油包已經含1.5克反式脂肪。看到這種數據,相信不少曾經愛它的人都移情別戀了吧?

愛一種包不容易,尤其愛一種被千夫所指,致肥風險極高的包。不過,要吃一個有份量,能夠給我十分滿足的椰絲奶油包,其實已經不知不覺間,變成一種回憶。

小學的時候,放學經過一間麵包店,下午三時多,客人不多。我這個小學雞背着書包,穿着短褲,走進店內拿起圓形托盤,然後取一個大膠叉(小時候改的花名),就到放着各種麵包的透明層架上尋找我的最愛。每當看到椰絲奶油包,我就會興奮地夾起來,放在托盤上,一枝箭衝上前結帳。那時候,一個包才兩元,通常我會再用三元買一盒維他奶,一個五元硬幣就可給予我一頓豐盛的下午茶。

喜歡拿着包一邊咬一邊走,咬一口包,啜一口維他奶,往往都會吃到嘴角變白色,但我從不會抹嘴,喜歡那種嘴色留白的感覺(其實是沒有紙巾而已)。質素好的椰絲奶油包,奶油不會太膩,吃下去很軟滑,和雪糕相若,包皮是鬆軟的,可以和奶油融為一體,即使是小孩子也很容易咬碎,咀嚼得很享受,最重要的是吃包後那份留在嘴角的甜味,就像與喜歡的女孩親吻過後那樣,可以回味良久。

人大了,椰絲奶油包不是說買就買,要碰到它還得靠一點緣份。人的健康意識提高,家長也不願讓小孩吃這種肥包,曾經親眼看到一個小男孩在麵包店拿了一個椰絲奶油包,興高采烈準備付款之際,他的媽突然殺出來,儼如遇到怪獸那樣一手搶去男孩手中的托盤,沒有詢問男孩的意願,就把包放回層架上,然後想也不想就夾了一個啡色的全麥包,替男孩結了帳,並溫柔地對他說:「喇,食呢個包啦,健康又好味。」

小男孩出乎意料的沒有反抗,也許媽媽的確是慈母,每件事出發點都要為男孩好,而且也把男孩馴服得妥妥當當(用馴服這字眼,是因為正常一個男孩被強搶所愛定必反抗,是大自然的定律,但他卻像動物園的小鹿那樣),男孩拿起麥包,面無表情地一口咬下去。

我看着小男孩一口一口無味地咀嚼着那個不是自己選擇的麥包,我就決定待小女兒長大後,一定會讓她吃一次椰絲奶油包。若果她不喜歡吃,我就會替她吃完餘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