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寂靜無人時,最容易胡思亂想。

想起一個人,寫了一封信,穿了一件adidas墨綠色的運動外衣便出門去。

街上無一人。

頃刻,經過我們每天上學乘車的巴士站,便到了妳家的樓下,我們的家從來都是如此的近。

只是地理的鄰近並不會帶來什麼優勢。

我拿著寫了很久的信,站著妳樓下的大門外,像石化了般站住。

有一個老人家進門時,以提防盜賊的眼神不斷回頭瞪著我。

我帶著信,拿起,又放下了。

我知道不應該放進妳的信箱。

抬頭望著妳的樓層,就如我六年前暗戀妳時,每次經過妳家時,也會站在樓下呆呆的抬頭望著。

只要望著妳住的地方,我就覺得我地很靠近,那時我想。

也未想過,我會有一天,能趁著妳父母不在時,偷上妳的家裡,我一直仰望的地方。

那時,我從妳家裡的窗,也俯望我經常仰望妳家的地方。

仿佛能望到現在的我。

我望著信,我知道,深深的知道,我真的不應放進妳的信箱。

因為我們早已如楚河漢界一樣分別,有各自的界線生活,互不侵犯。

我就這樣凝望著妳的窗,不知道,現在睡在妳身邊的他,會否抱著妳安穩的睡。

我輕力把信握皺了一點,仍是抬頭望著沒有光的窗,如六年前的我,如分手那天的我一樣。

也如熱戀中的我。

只是有一點點差別,

因為這一次,妳不會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