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因為Band Show而認識對方,繼而相愛。

妳和我都一樣迷戀樂隊My Chemical Romance的音樂,從Discman到MP3機到ipod。他們都常在我耳邊悄悄語。

那段時候,「emo 潮流」打得火熱,我還特意set了過納黐黐的留海斜陰,穿上緊身古著 tshirt,skinny 到現代的牛仔褲,「i.am.so.emo.」,妳說我這樣穿,很好看。

然後我們學人玩樂團,我彈結他,妳做主音。我們第一首夾的歌就是 MCR 的 "I am not okay"。講真,我覺得我們是幾okay的。第一年的紀念日,妳送了我MCR 結他手那支 epiphone 白色 les paul custom結他,至今,仍然每晚伴我入眠。

和你一起五年。 開了很多空頭支票,說過會給妳多點時間,說過會為妳轉工,說過會帶妳去參觀山頂博物館,說過會為妳儲錢,說過…會與妳到澳洲看一次他們的Live演出。

分手那晚,妳終究按捺不住,說我什麼事也光說不做,從沒有認真處理彼此之間的問題。

「夠喇!我唔等喇!黃建成,要做既一早就做曬啦!我…死心喇。」

妳轉身離開,至此,我再沒有見過妳。

遺下我在原地,和兩張MCR澳洲演唱會的入場門票在右邊口袋裡。

世事總是這樣。當渴望已久的事終於做到的一刻,這才發現,時間不對了,意義也溜走了。

儘管儲妥了機票酒店及門票的錢,妳卻不在。

兩張門票我一直沒有從口袋裡拿出來,或許是奢望着有一天能把那張未撕的門票放到妳手上,那是我們最喜愛的樂隊啊。

記得嗎?我們還曾經打趣說過將來的結婚照一定要預留一輯是搖滾造型的,在觀塘的工廠區下拍攝。

讓我們從頭再來,從頭聽一遍,好嗎?

我很想念妳,很想再次看到妳那半瞇着眼的笑臉,及有時給我作弄過後的不憤表情。很想念妳,很想與妳再一次分享半邊耳塞的音樂。

今天,在官網上得知, My Chemical Romance 宣佈解散了。
我哭得像過小孩,原來,已經12年了,上課途中走堂去夾Band,離開校園的謝師宴,與妳在海傍大聲朗誦着歌詞,在社會上第一次被臭罵得體無完膚,第一次把長髮剪掉,掛上領帶,找到第一個客戶,與及,妳說妳心死的那晚,MCR 都一直伴着我。

或許,真的要完結了。

今夜,我揪出西裝褸口袋內那兩張門票,走到寂靜街角,十字路口上出奇地大風,門票險些從我手上被吹走。我站在街角的郵筒前,嗅一嗅那兩張門票,試圖再一次感受那晚的空氣,妳的氣味,年少輕狂的氣味,然後,我把門票通通投進去。

再見了。我的化學浪漫。

你們最後教懂我的是,

「不要等了,往前面看吧。」

My Chemical Romance – I Don't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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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www.facebook.com/liveincentral

中環塔倫天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