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人生在世,一定要賞一場櫻花雨。
還聽說在櫻花樹下會遇見愛情。
四月,剛好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便請了好幾天假,飛往日本。
雖然已知遇見愛情不過是個浪漫的傳說,但良辰美景當前,我還是忍不住悉心打扮一番,於是穿上一身白色連身裙,化了淡妝,才出門。
公園裡人山人海,多是情侶結伴而來。幸好他們都忙於沉浸於自己的小世界中,倒是沒人留意到我這突兀的存在。難得清閒,便尋一處清靜坐下。
櫻花開到荼蘼,四處都是粉嫩的綿絮,鋪滿一地、開滿一樹。偶爾微風吹過,搖搖欲墜的花兒從樹上盈盈飄落,看得人心醉。
若人一生只能看這麼一埸櫻花雨,亦足矣。
頭皮忽然癢癢的,我轉身卻見一男子逆著光,彎著腰,離我很近。
我眉頭輕顰,他馬上站直了,靦腆一笑。他解釋他只是在後面見到我頭上有花瓣,忍不住幫我摘掉而已。
他走到我身旁,坐下。我這才看清楚他的五官,真好看。
成熟,又不失少年時的倔強。
「我叫白笙」,他說。
「楊珮瑤」,我報以微笑。
原來是同鄉,不過他來日本工作很多年了。
他很喜歡櫻花的,雖然花期短,卻永遠可「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所以他每年都會來賞櫻的,今年剛好遇見了我。
得悉我這是第一次來日本,他說他要略盡地主之誼,想帶我四處轉轉,我答應了。
他甚少帶我去旅遊景點,反而喜歡帶我穿街過巷。他說這才叫旅行。
這倒符合他的性格。
見過太多一式一樣的人,雖然他常做一些在常人眼中很出格的事,但這才是一個「人」,又或是我喜歡的人。
我們挺投契的,很多想法不用點就通。我覺得我們就像認識了上十年的老朋友。我好久沒有這樣的感覺。
最後一夜了,他提議,不如到海灘吹吹風。
天很黑很黑,只有月兒散著微量的光芒,沒有半顆星斗。幸好四周有少許燈飾,還是可以隱約見到路的。
他怕我跌倒,牽起我的手。我試著掙脫,奈何他的氣力大得很,只好任他把手心的熱度傳給我。
陣陣海風吹來,海面掀起漣漪,映著陸上的光,一閃一閃的。
我把他拉到岸邊,任海水打濕我的腳丫,恣意歡笑。他拗不過我,只好走在外圍,隨我走遠一點,再遠一點。
他怕我著涼,把外套披到我身上。可是我一點也不冷,因為我身旁有他的溫度。但我也貪戀他的體溫與專屬氣味,捨不得脫下了。
夜已深,可是我們都不願離開,誰也沒提過。
倦意來襲,我依舊捨不得離開,只好借故靠在他肩上,瞇起雙眼。他揉了揉我頭髮,沒說話。
海灘上的人群旱已散去,耳畔就只餘下潮水聲和彼此的呼吸聲。我忽然有種錯覺——這世界就只有我們二人。
倏地,我的唇上傳來一陣溫熱。我張開眼,對上他的眸,裡面有個我,眉眼彎彎,嘴角上揚。我笑在他懷裡。
我們多像一對熱戀中的情人?
但夜深了,又有誰看到,又有誰這樣想?
我忽然悲從中來,推開了他:「走吧,我明天早機。」
他神情錯愕,但很快便恢復正常。
一路上他「安份守己」,把我送到房間門前,留下一句「我明早來接妳」,不待我回應,便快步離去。
已是凌晨三時,我輾轉反側,腦海卻滿是和他的畫面,揮之不去。
清晨,門鈴響起,門後的他也是一臉憔悴,不由得一陣心疼。
「餓嗎?先吃點墊墊肚。」他提起剛買的早餐,說。
「謝謝。」我接過,便隨他一同離開酒店。
一路上我們都只是一句起兩句止,當初的默契早已蕩然無存。
要登機了,他抱著我,沒鬆手。直到最後一剎我才拍了拍他的背。
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
我一直大步沒回頭。我知道他就在我身後,只要我一個回首就能見到他了。可是我沒有。
我不能看。
我依舊不明白為何有聚要有散。既然如此,散的價值又在何處?只是為了刻骨嗎?什麼走過便值得,我寧可我們從未遇見過。
但我可以狠下心不回首,卻無法狠下心刪掉我手上的回憶。
我們就只剩下回憶了。
如是者,我混混噩噩過了好多天。
翌年五月,藍花楹花開,我追逐潮流,又去賞花。
和去年的櫻花之旅一樣,人們成雙成對漫步於紫色花海,但已浪漫不再。
其實我更喜歡藍花楹的神秘氣色,奈何那場櫻花雨過份艷麗,現在食之無味。
發呆之際,忽然感到有人從後擁抱,一驚,正想賞那色狼一巴掌,卻是熟悉的聲音:「是我。」
他說他在這裡等我許久了,每天也來。他覺得我會來。
他辭職了。他說他愛美人不愛江山。我想說他瘋了。
他拉著我到樹下許願。傳說情人牽著手在藍花楹樹下許願會長長久久。
紅塵千丈,總會有一個人握住你的手,熟悉又恍惚,似是故人。
願我們此生不再別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