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電話在生活中變得不可或缺,甚至寧濫勿缺,致令有傻瓜買了兩部原本失去了炒賣光環的iPhone,在食之無味、棄之浪費的情況下,看着未敢拆封的包裝,卻回憶起使用手機以來的經歷。記得第一部個人擁有的手提電話是Nokia 3315,那一年15歲,機殼是湖水藍色,拿到電話的一刻,我就向同台的一個女生發了一個SMS(Short Message Service)。
過去十年都是手機的熾熱年代,2000年開始,Nokia風摩世界(至少亞洲)的3000至8000系列,是幾乎人人想擁有的神機。那時候神劇《流星花園》的F4各自擁有一部Nokia,花澤類用的那部我忘記了是什麼型號,但一舉手一投足都令少女尖叫,也令更多人追求一部Nokia。
我透過媽媽付款,購得人生第一部手機後。我對它愛不釋手,3315擁有波浪按鍵設計,機殼更能加配八達通付款功能,當時有廣告就推廣這點,說一個女孩拿着手機就能搭巴士付款,不用拿銀包,比現在的手機付款功能走前十多年。
3315的電池容量只有825mAh,對比iPhone8的1821mAH,可見相去甚遠。但當時不設鏡頭沒有彩芒也沒有網絡功能的手機,耗電量出奇地低,低得可以連續三日不用充電。但我拿到電話後,由於是同台的關係,不停向當時一個友情不錯的女生發SMS,每個SMS只有簡短的文字,沒有Emoji,卻可以持續地互相以文字交流兩小時以上,全因同台免費。
SMS盛載着許多青春回憶,有許多時候都會期待收到她的回覆,不會知道她是否收到(沒有藍剔),也不知道她收到後是否正在輸入訊息,有時候打一句「你做緊咩?」都會猶豫半天,生怕她會因為問題太無聊而拒絕回訊(到最後還是傳送了這無聊問題)。
後來電訊商為SMS設限,例如一個月內頭一萬個SMS免費,其後要每個收費2毫子之類的。當時很多人訝異這條款,認為設立的意義不大,哪有白痴會在一個月內傳訊一萬個。但其實,周星馳曾說過若要設立愛一個人的期限的話,他會選擇一萬年。如果很喜歡那個人,月傳萬訊有何不可?
我有一個同學更是愛得瘋狂,他明知與心愛的女生不同台,卻要不停花錢去傳訊,每個跨台SMS要1毫子,他每月會花上超過100元去做這動作,也就是傳送超過1000個SMS給她。我不知道她回覆的數目有多少,會不會願意花1毫子覆一個短息說聲「不要再傳來」,或者看看那個傻瓜會傳訊多少萬字的故事給自己。
後來,那位同學跟我說,女生在他展開三個月攻勢後,終於主動打電話給他,罵了他一大輪後,竟然答應和他約會。以前的電話沒有封鎖功能,其實纏綿不斷的短訊,能夠讓她看到故事和誠意,也許不失為一個追女孩的策略。
手機發展至3G時代後,我轉換了3的摺機。當時剛提升至彩色屏幕,也有一個十萬像素的鏡頭。記得我會自拍照片後作為Wallpaper,還可以載入MP3,一邊看手機時一邊聽音樂,帶着耳機走路是走在潮流的尖端,再加上和玄鈴聲以及接電話時單手打開摺機的瀟灑動作,那些年的確留下不少浮誇的憶記。
智能手機出台後,我買了一部LG的觸屏版(忘記型號),那時候還會用SMS與別人交流,即使手機已經每人一部,但還是很少打電話,有人說是不想太忘形,害怕超出每月通話分鐘,但說到底是怕對話中有Dead air,不想要那種雙方停在空氣中無言的寂靜。
後來智能手機發展加快,我由LG轉了Samsung S1。S1已經做得很漂亮,流線型機身及大屏幕,SMS的功能漸漸冷卻,出現了WhatsApp等即時通訊軟件,而且只要連結互聯網就不用靠電訊商,無限傳訊亦毋須額外費用。
由S1轉到S3後,我對手機的依賴反而降低了。也許那時候已經追求到穩定的女孩,而且對聽音樂,打機或用短訊打故事的意欲也減少了許多,手機在我而言只是一個讓別人知道我存在的工具。
S3壞了後就轉用iPhone6(是朋友6折賣給我),過去近三年都一直使用着,沒有大故障,沒有大問題,我對手機的要求也平淡如水。不捨得花費超過5000元買手機的我,早前在一時貪念下,預訂了兩部iPhone 8,然後忍痛蝕賣了其中一部。
現在打開手機,其實SMS功能仍舊存在着,只是發訊的是銀行或母嬰健康院等公共機構,文字冷冰冰的,沒有一絲感情。
我常有衝動發一個SMS給以前曾經傳訊的人,但不知道她或他是否和我同台,不知道對方收到我的SMS後,會不會也透過SMS回覆我,抑或用WhatsApp傳一個「乜料啊?」的Emoji給我。而那個SMS同台免費的優惠,是否仍舊存在。
註:相片取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