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我生日前兩星期失了蹤,好幾天對我的訊息不讀不回。
這半年的若即若離,我知道我們早晚會走到這一步,但你何必「偉大」到把分手權讓給我?
我送出訊息:「分手吧,要不要做朋友隨便你」。
你終於得償所願,回覆一個不帶感情的「好」。
直到我生日,我都不曾哭過,是不是眼淚還未肯接受現實?
那天下大雨,掛著雷暴警告,彷彿是炎夏中的最冷一天。
我若無其事上班,一班同事請我吃生日午飯。但沒有你為我慶祝,原來其他人的祝福根本沒有意義。下班後,我獨個兒兌現我們曾經的約定:看你期待很久的電影,吃你最喜歡的刺身,喝你最享受的清酒。
我穿著單薄的外套,半身濕透,來到海旁。這裡是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欄杆上,看海。街頭表演者都不見了,沒有誰為我唱愉快或傷心的歌。
狂風撲面,怒海翻騰,竟冷入心。
我拿出一個小盒子,裡面裝著滿滿的煙絲、煙紙和煙嘴。我的手凍僵了,捲煙的速度很慢。材料只夠捲二十三支煙,我拿出打火機,點起第一支,吸氣,呼煙。
故意挑選此時此地,我始發覺原來我還奢望重遇你。
是你教會我抽手捲煙,就算要分手,我還是要把煙抽光。
「償還過才如願
要是未曾償清這心願
星不會轉 謊不會穿
因此太稀罕繼續相戀」
我告訴自己,如果抽完這二十三支煙,你還沒有出現,我就要把你放下。
一支。
兩支。
三支。
我故意把煙抽到最短,時間就會長一點。偏偏又想起你的責備:把煙抽盡,煙嘴就無法好好過濾有害物質。我冷笑,難道我又能過濾對我不好的人嗎?
十一支。
十二支。
十三支。
天越夜越冷,風越刮越大,火機擦出的火花,風一吹就滅。我用手護著火苗,也不顧拇指被灼到。
旁人匆匆走過,會是你嗎?
一個人在海邊,孤單地抽煙,夠顯眼嗎?你能看見我嗎?誰來關心我?
這彷彿是一場給世界看的表演,最好遇上我和你的熟人,把我此刻的落寞告訴你。
二十支煙的時間原來很短。
我拿著火機白忙了數分鐘,下一支煙的煙端仍然點不著。
忽然有一個人遞上火機,「用我的。」
不是你。
我終於被誰看見了。偏偏不是你。
我搖搖頭,又推開了別人的關心。我手裡的藍色火機,是便利店的便宜貨色,是你送的。
二十一支。
二十二支。
最後一支。
煙絲的零星火光,是我最後的希望。
你沒有來。
只是單方面的一廂情願,浪漫,就淪為愚蠢的分手儀式。
我沒有哭。
轉身看見人來人往,我看著誰,誰又回看我,像看著怪物的目光,在我身上停駐了半秒。
我突然後悔了,害怕全世界都等著嘲笑我。
為什麼我不是透明的?
最好流下眼淚,遮掩風景,遮掩旁人的好奇。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鞋子,我又成了我的表演唯一的觀眾。
誰都不曾在意這裡有顆碎過的心。
我提步歸家,彷彿是我親自踩碎的心。
失戀最痛,是我賠上了自尊,做了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蠢事。
沒有蹂躪過自尊,算不上失戀。沒有蹂躪過自尊,下不起決心為爛帳結算。
#人生若此如該隱 #被看見 #躲起來 #失戀最痛 #手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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