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點都要我兩個簡一個,
我情願兩個都唔要,自己一個人算啦!』
有幾多人可以做到咁灑脫呢?
人有選擇的時候可以理性地決定嗎?
當你身邊出現兩位追求者,
首先你會諗自己鐘意邊一個多啲,
然後可能你會將佢地嘅條件比較一番,
混亂中害怕自己嘅決定有所偏差,
從而令到自己錯失另一方。
這時的你,
一時清醒,一時糊塗;
一時甜蜜,一時自責;
一時開心,一時失落;
一時想他\她,一時想另一個他\她…
你在一個決擇關口中糾結著,
只好停在原地不敢踏前一步,
但你知道拖延下去亦沒意思。
好感是一種既真實又虛幻的東西,
產生好感未必完全代表關於愛情,
人與人之間的好感涉及內外因素,
他的性格、優點、外表、價值觀,
不知不覺令你覺得對方值得欣賞。
真正愛上一個人,
或許是沒有任何原因,
愛情本身就是沒有條件限制,
當你已經愛上一個人比起對別人產生好感的感覺更為強烈。
當你開始覺得某人的存在,
只是純然的存在別無其他、不需要什麼,
你並不索求什麼,只是某人的出現、
他的存在,就足以使你快樂,
愛不是一種激情,愛不是一種情緒,
愛是一種深深的瞭解。
愛賦予自由,使你更完整,
愛不是佔有,不知為何,
它就是會使你感到圓滿。
最後你仍然要好好決定清楚,
不要因為想試試自己是否喜歡對方而同對方開始,
到頭來你傷害了別人,
辜負了別人給你的愛,
你自己亦不好過。
拒絕別人好過拖延別人,
假希望比失望更為悲痛,
你不必周旋在兩個之間,
請認清自己的真正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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