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6年前,叮噹改名成「多啦A夢」。
但這麼多年來,與朋友提起他,我口中也只有叮噹,沒有多啦A夢。
因為在我的生活中,他一直是叮噹。
我們這代人,總覺得「譯名」是帶有情意結的浪漫。
也許這些譯名不完全合乎讀音,或是被人說是「亂改」。
但我不介意,反正這些「名字」陪我度過了這個黑白Game Boy、Game Boy Color、Wonderswan與GBA的年代。
當年《足球小將》的人名也特地譯得不似日本名。
所以出了戴志偉、小志強、麥泰萊、林源三這堆名字。
那時不明白,他姓戴、姓麥、姓林,那小志強就是姓「小」了吧?
長大才明暸,一切來自譯名,
他們的真身是大空翼、日向小次郎、岬太郎與若林源三。
但沒關係,我的腦海還是會將眼前的「大空翼與日向小次郎」自動補完為「戴志偉與小志強」。
今日的《寵物小精靈》變成《精靈寶可夢》,主角比卡超變成皮可丘。
或者,宣傳品的名字會逐漸改變統一,
只是我們還是會在心中浮起舊名稱,
在往後數十年不發一聲「皮可丘」,終其一生都是「比卡比卡」。
記得曾與一個幾歲的小朋友玩,
這小朋友從沒聽過「靜宜」,自然逼我跟隨他的說法,但我就是不行。
看他的臉,就知自己成為了這些「固執的老屎忽」。
只是,名字某程度上就是一輩子的事,不管身邊的人或漫畫中的他。
如果你也困擾過「如何拿笛子令卡比獸消失」、「不用究極球來收服超夢夢」、「坐火箭上太空捉夢夢」,
一定會明白這堆名字、這個遊戲名稱已經烙在皮膚內。
不用改,也改不了。
香港,變的事已經夠多。
就讓我們將早就習慣的譯名留下來吧。
即使十年後的小孩再與我說《精靈寶可夢》,我還是會摸摸他的頭,說:「叔叔我呀,還是較喜歡《寵物小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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