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的,永遠都得不到; 你能得到的,卻非你所喜歡。就如同你最愛的人,最愛的永遠不會是自己。你愈是珍惜,就愈是失去,人就是如此,世事亦如此。

我們總是對得不到的東西如此渴望,可以不顧一切去付出,不管代價多大也在所不惜。即使明知道得不到回報,卻非得把自己弄得傷痕累累。為的,可能只是對方的一個回眸,一個微笑,一個點頭。

想深一層,其實我們只是執念太深,而且是深得無法自拔。

執念隱藏於人心深處,是一種強烈的慾念,無法輕易被他人或自己改變。執念若過於強烈,思想容易被其侵蝕,力量足以去摧毀一個人。當長期處於單相思狀態,被自己的思念和幻想纏繞得太久,我們的想法和行動亦會隨之而變得不受控制,甚至乎扭曲。

有些人會覺得,即使是傷害別人也好,傷害自己也罷。與其得不到,還不如將其毀掉,好讓對方不屬於任何人。這是愛情上的黑暗面,也是人性上的陰暗面,這種事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包括你和我。

如果是你,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你會怎麼辦?

你會委屈自己祝福並成全他們,然後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 抑或是你終究不願意將就,並想盡任何方法、手段都要得到對方為止?

愛情面前人人自私,連我自己都答不上來。

我唯一知道的是,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從來都不會被珍視。而那些難以得到的東西,才會值得被人珍惜。就像你選擇了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那個人對你不屑一顧,你所有的付出在對方的眼中是多麼一文不值、低到塵埃裡。但無奈對方越是這麼對你,你就越是欲罷不能,你還竭力去討好對方,幻想總有一天對方也同樣愛上自己,不等到悲痛收場的那天,你不曾想過善罷甘休。

愛你的人你偏偏不愛,不愛你的人你偏偏去愛。既然你選擇了一條滿佈荊棘的路,你就必須有承受起的心。你不能埋怨任何人,更不能怪責於任何人,因為是你在自討苦吃,是你在作賤自己。

很多時候,我們只是執念太深、貪婪太多。如果懂得放下,或許就能活得輕鬆、快樂一點。很多人就是不甘放下,才導致自己比任何人都活得痛苦。 ​​​​執念太深是一種病,沒法根治,只能等到那天你遍體鱗傷了、累了,就自然會醒覺、心息。

說真的,我們又何苦困於一時、執於一念?

常說道,七分愛別人,三分留給自己,還是不要太過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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