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硬要我開解一下剛分手的朋友,我不會第一時間叫他去散散心、找些消遣,或者認識新歡。

大家身邊總有幾對看到就眼煩的情侶吧?他們要麼永遠在離離合合,沒有人知道現況是合是分;要麼其中一方總在哭哭啼啼,不停在社交媒體公開訴說愛得有多痛、有多累。花生你吃了不少,認為他們不理智,愚蠢,矯情造作。

你可能沒辦法想像,但有人拍拖是無痛無癢,只為了討個飯伴、床伴,結伴人生路;也總有人是一愛就愛到銷魂蝕骨,掏心掏肺的。吃幾顆花生隔岸觀火需時僅數分鐘,可人家親身經歷的傷春悲秋卻是每分每秒算的。假如有天身受其痛的是你呢?到時你喊冤喊苦也叫天不應,才明白當天可能錯怪這些人了。一切都唔係唔報,只是時辰未到。

感情出現缺口,旁人到底也無法替你判斷應該委曲堅持還是放手的。因為這段關係,當中每個時刻都只有你倆切切實實經歷過。值得還是不值得,只有你有資格說,任何人的意見都是不公允的。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大概這樣。

撫心自問,你還愛他嗎?明知道就算成功挽留,有可能開花結果,有可能下一次分開跌得更痛,你還是願意賭上一把,用眼淚多換幾天的快樂嗎?想,就去做,人生可沒有你想得那麼漫長,畏首畏尾錯過了,回頭已是百年身 ——「現在原是最好的年華 就盡全力愛吧」。徐志摩説過:「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裡,遇到你。」那怕摔個稀爛,起碼最後回想起所有的跌跌碰碰,你會會心微笑,於願足矣。人生不怕大起大跌,就怕你把一年經歷活個同樣的七十遍。

就算失敗了,你也決定不愛了,失戀也不是要生要死的事。告訴你要失去他一輩子是嚇唬,何不把時間斷開一小節、一小節來看?地球是圓的沒錯,但你踏在腳下的一小塊看上來也不過就是平地罷了。一輩子你說你過不了,那要你安排一星期的時間總可以吧?只一個晚上呢?或者洗澡之後去看個影碟,一兩個小時總好辦吧?好歹過了,再去想下一段,一點點的熬過去,很快就是新的一天。

我知道,我知道的,你每天都在數著日子,明明感覺已經來回地獄又折返人間好幾回了,恍如隔世是嗎?原來才不過是六天又五個小時。沒事的,再數著點吧。會有一天,當這個念頭再閃過腦海,你會發覺你已經想不起來實際分開了多久。

時間沖淡一切,是陳腔濫調,呃字數,卻又最童叟無欺的永恆真理。

偶爾想起他嗎,不一定是想念。懷念過去美好甜蜜,也不代表你希望他回心轉意的,不要混淆回憶和現實中的兩個人。過去的,由它過去。

笑一笑吧!然後禱告,看命運還能想得出怎虧待你。誰怕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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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一個人對一朵花情有獨鍾,而那朵花在浩瀚的星河中,僅此一朵。那麼,他只要仰望繁星點點,就心滿意足了。於是他喃喃自語:『我的花就在星河的某個角落』可是,這花一旦被羊吃掉了,瞬間,所有星星也將隨之黯淡無光。那你也認為這不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