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講過酒,今次想講煙。。。

眾所周合酒客詩人與酒是不能分開,其次最不能分開的便是煙。我相信自己是其中一個最明白以前食鴉片的感覺,因為若果現在鴉片合法,我自己肯定是其中一員。

煙跟酒的麻醉同樣有效。。。

還記得我在十七歲那日不要臉,抽了第一口煙。工作中遇上第一個大困難,被拍檔出賣、被供應商欺騙我一個黃毛小子。有趣的童年,令我開始學習人與人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奇妙的關係。幸好,最後一個女人我介煙了。

幾年前,一次生意錯折,又抽煙了。怎料,便煙不離手現在變成習慣。但無可否認,原來每次我要思考時,會比平日多抽幾口,實際上應說多抽幾包,哈哈。

我常與身邊兄弟的嫂嫂討論他老公抽煙問題時,我也會答她「寧願你的男人有苦惱時去召妓賭錢,還是找我抽煙把酒?」,她們也大笑起來。

無論男人或者女人,煙也是解決煩惱的一種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