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識才五個月,但殺傷力如五年一樣。

五個月前的這一天,我遺留了鎖匙在家。
我跑去管理處求助,但沒有任何一人在裏面,門也被鎖上。
我想盡辦法,最終決定由窗口爬入家裏。
我住在村屋地下位,所以應該沒有難度。
但當我準備爬進去時,發現根本我爬不到。
不是因為我太肥,而是因為我根本不夠高。
剛好, 我碰見了他。

他靈活地爬進窗內,並幫我開門。
我非常感謝他,而且給了他我家的後備鎖匙。
說上來,直到現在我還沒收回那條鎖匙。
但那對我已經不重要了。

就因為這件事,我們成為了朋友。
他就住在我家附近,所以每日清晨我們都一起上班,甚至有時一起吃早餐。
後來,我們晚上還一起談電話,說一下前男友的壞事,談一下我工作公司的員工是非。
有好幾次,我們還一起吃宵夜,他不消一會就買回來。
我們還因為差點遲到,追車追到得氣喘喘的。
有時周末我有空, 跟他一起逛了整個旺角,還看了齣戲。
有一次連續兩天都下暴雨,令他家的窗台漏水,我幫他維修。

兩個月前的8號,正是我生日。
很多我的同事、舊同學、朋友都有送我禮物,包括他。
他送我什麼?一幅畫。

一幅用藍綠色作主調,畫上了窗戶跟鎖匙的畫。
雖然他說是買回來的,但由畫功都知道,這肯定是他用了兩個星期畫出來的。
因為這兩個星期,他都沒有跟我吃晚飯,吃宵夜,就連電話都少跟我說。
我把它掛在我書房的牆壁 —— 就在窗戶的附近,以示我對他的尊重。
我並沒有愛上他,但我卻對他有好感。
但這一切,就因為那件事情而改變。

就在一個半月前,他突然向我示愛。
就在大家樂中間的位置,用令人注目的聲音來說。
旁邊的食客都向我們投射令人緊張的目光,而我一時不知所措,喝光了整杯水。
正當我快喝乾那杯水時,突然向我說:
「你可唔可以同我一齊?」
那時,我想不到應該怎樣回應他,所以只在一直喝那杯水。
應該答應他?還是應該分散話題?
對他說「可以」,他會開心嗎?
向他說「不要」,他會憤怒嗎?
說我不喜歡他,他會放棄嗎?
說他有問題,他會離開我嗎?
我越想越煩躁,越想越憤怒。
終於,那杯水已完全被我喝乾,我沖口而出地說:

「我唔想有男朋友!」
「點解?我做錯左啲乜我可以改!」
「我已經俾人飛咗多次架啦!我唔想再俾人Hurt多一次啊!」
「你信我,我一定係呢啲咁嘅人!之前只係你唔好彩⋯」
「夠啦!我唔想再聽到你講嘢啊!唔該你再嚟來我!」
「但係⋯⋯」

我說完那句說話,我就立即跑離現場,向著我家的方向奔跑。
其實,並不是因為我被很多男朋友分手,而拒絕他。
只是,這一切發生得太快,太突然,殺我一個措手不及。
我一時反應不來,便這樣回應他。
一時的衝動,便令我後悔,後悔為什麼那個時候拒絕了他。
後悔那個時候為什麼叫他不要再來找我。
後悔那個時候說不想再聽到他說話。
後悔那個時候說我討厭他。

我回到家裏,我應聲倒地,哭成淚人。
我十分後悔當事當時那個決定,但我卻改變不到什麼。
我開始討厭自己,討厭當時的自己。
就在在那晚開始,我就播着那張唱片,一直哭。
有時哭到睡着,有時哭到天亮。
就這樣,就過了一個月。

五個月後的這一天,我遺留了鎖匙在家。
我沒有找他,因為他已經搬走了。
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UfcqKHLU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