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曾經深情寫下的一堆隨筆,有點回憶不到那份情深。但情感也是有期限的,就不好再貼出來,即使是匿名也好,彷彿在偽裝自己還是那個癡情種子般,怪不好意思的。
以前我到處找各樣的人搭訕,後來才漸漸戒掉這個危險的習慣。從前有一個男人對我說,要找一個願意伴妳做他不喜歡的事的人不容易。才上大學的我就當這是金科玉律,相信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一定是很瞭解愛情的本質。
雖然當時我的伴侶沒有耐性陪我做我喜歡的事,但我也只好自己伴他做他的事。我想:那他會感受到我有多愛他了吧?實際卻是他總覺得自己在浪費我的時間,也有壓力,做事反而不順心又花更長時間了。
雖則我不是那天的癡情女子,但他確實成為了我心深處的傷口。每每想到他被我愛上,我都覺得他很可憐,就覺得自己怎麼恨心用愛折磨他那些年。最可怕的真不是失敗,而是失敗了卻不知道要怎麼改才會不把那次的失敗複製一次。
愛真的會讓人自大不起來,由衷的感到卑微。我沒有想把他改成怎樣,我只是想他變成他自己所憧憬的樣子。但當時我就是笨拙,把一切都搞砸了,還好像很可憐很無辜的模樣,他也太不容易了吧。然後到了今天,我還是說不出我懂得愛的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