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人

以前的我,幷不迷信。
但自從認識了恩之後,我不得不相信,真的有“貴人”這回事。
恩信是我命中的貴人,遇上她的第一天,我便由失業半年的“量地官”成應聘爲名店售貨員。
跟她拍拖後,好事更是接踵而來。
輪候了多年的公屋竟然成功了,我終于不用再捱貴租、住劏房。
六合彩五獎也中了,彩金雖然不算多,但我自十八歲開始買六合彩,連安慰獎也從未中過。
連買杯雪糕,都可以中頭獎----雙人來回日本機票連酒店。
恩的相貌身材平庸,品性却極溫馴,對我體貼體諒,我也就收起了花心,跟她好好發展。
真是“不由你不相信”,和恩同居後,我的事業更是一帆風順。
短短五年間,從一個見習售貨員,一直晋升到香港分區總店長。
我們也從二百呎公屋,一直搬到千二呎私人屋苑。
銀行存款由四位數字,跳升至七位數字。
雖然我們的經濟環境已大大改善了,但恩還是恩,節儉得離譜。
永遠只在轉季大减價時才肯買衣服,兩件上衣、兩條裙子、兩條褲子。
永遠只有三對鞋,一對上班鞋、一對運動鞋,一對休閑鞋。
病了永遠不肯看醫生,隨便買些成藥吃吃便算。

但她只對自己“孤寒”,對我對我的家人却很慷慨。
我媽媽很喜歡她,說她是難得的好女人,把她當親女兒般痛愛。
我的朋友同事對她更是贊不絕口。
我對她沒什麽不滿,想著簡簡單單,這樣過上一輩子也挺不錯。
誰想到,一次出差把這一切悉數改變。
我到巴黎總部開業務會議,遇上美麗熱情的模特兒祖安。
祖安大膽主動,把我迷得死去活來。
回港後,我跟恩提分手。
恩哭著求我,甚至願意委屈求存。
家人朋友把我駡得狗血淋頭,但我色迷心竅,把所有勸告置若罔聞。
恩終于接受了現實,搬離我家。
是巧合吧?還是命定?自從與恩分手,幸運之神便離我而去。
因我的决策失誤,公司虧了大錢,把我辭退了。
適逢股灾,我上百萬的投資血本無歸。
我交不出供款,銀行便把我的房子收回。
連祖安也離我而去。
短短半年間,我變得一無所有。
我搬回媽媽家,每天窩在屋裏喝酒,醉了又醒,醒了又醉。
媽媽拿我沒辦法,竟把恩找來。
我一看見恩就生氣,大叫著趕她離去。
恩却死纏著我不放。
不理會我的辱駡、冷語、諷刺,恩始終溫柔而堅定地守在我身旁。
終于,我重新出發。
仗著對時裝還算有些觸角,我開了一間網店,專門售賣非主流時裝。
我發奮圖强,巴不得二十四小時在工作。
幸運之神再次降臨,我的生意蒸蒸日上。
轉眼兩年過去,我再次站在人生高峰。
遺憾的是,恩一直拒絕跟我複合。
恩身邊沒有別人,對我也是十分關懷照顧----她騙不過我的眼睛,她依然愛我。
我在她跟前跪下來求婚。
她說:“你愛的不是我,你只是不想放走我這個「貴人」。”
我看著她的眼睛:“我不能放你走,不是因爲你帶給我好運,而是自尊和自信----還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愛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