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某大電視台新聞報導,話題圍繞公立醫院急症室增加收費一事,當中提到急症室求診量大,等候時間長等問題。記者就此到屯門醫院視察情況,說非緊急病人要等上四小時,而伊利沙伯醫院則多達六小時云云。
  筆者不敢說報導失實,因記者事實真有到醫院拍攝採訪。但要說不盡不實,倒也不為過,因為四小時與六小時這兩組數字,根本未能反映實況。新聞播出日期是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亦即正月初四,要知這幾天是「新正頭」,華人一向講求意頭,在這些日子都會盡量避免提起不吉利之事,例如「叫白車(召喚救護車)」;好些地方亦會盡量避免造訪,例如醫院,可免則免。
  作為前救護員,我想說的是,我曾見過屯門醫院急症室的告示牌上的輪候時間為十七小時,亦親眼見過伊利沙伯醫院的輪候時間是十小時以上,而且不止一次。當然,要數據客觀有代表性,絕不能取樣自最多或最少之日數,而我深信平均值必定遠超四小時及六小時。根據我的經驗,如果等候時間只是四至六小時,根本不會有人怨聲載道。
  以我自己為例,試過於晚上八時半送病人入威爾斯醫院急症室,完成後下班;至翌早八時半上班,出勤到威院時仍見該病人在輪候,但我根本不會覺得驚訝,因為我知道現實狀況就是如此惡劣。
  報導中另有訪問提到,有關人士表示希望透過加費能防止及杜絕有人濫用急症室。我聽罷,只覺此人完全不了解社會現狀。

  濫用急症室的人真箇因為覺得急症室便宜才去求診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現實是絕大部份濫用急症室的人士對自己濫用一事似無所覺,該說,他們覺得一切也是自然而然,理所當然。筆者試舉例說明之。
  例一,好媽媽與兒子享天倫,見乖兒跑動時不慎跌倒,擦損膝蓋,愛子心切,怕兒子會變跛子,以後也走不動,當然要送到急症室,照照X光,來個詳細檢查。哪怕是由一百大元加到二百二十大元,就算是五百大元又如何?在這好媽媽眼中,看到的不是錢,而是兒子的未來。
  例二,大型連鎖時裝店內有女職員在整理展示品時被大頭針刺了一下,主管經理連忙將之送院,他在乎的絕不是錢,反正公司有保險,他在乎的是自己有否盡責,而他盡的責,是公司政策。
  例三,孝順仔久未回老家,大時大節,探望家中兩老,如珠如寶,一下子竟發現伯爺公便秘三日,連忙送院,為盡孝道,三兩百塊錢算什麼?
  諸如此類,罄竹難書。
  究其原因,除了因為那些人是瘋子之外,就是公民意識(其實是常識)不足吧!
  總而言之,與收費的關係甚微。

另外,筆者斗膽斷言若加價成事,救護車召喚數只會有增無減。原因簡單,因為召喚人士會將車費計算在成本當中,救護車是不用白不用。反正二百二十元是付定的了,與其乘的士多花幾十塊,倒不如召輛「白的」,除有人悉心照料,到急症室又可以優先見醫生(下刪數十字)……作為救護員,當然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救護屬消防,急症室收費是醫管局收,與救護無干,而且分流是由護士決定,與是否由救護車送達無關(此等解釋亦下刪數十字)。這些道理,我當然明白,奈何就只有一班救護員及其家人朋友知道。
  我傾向希望相信是公民意識不足之故,但我心底明白是人心不足導致。
  嗚呼哀哉。

圖片來源: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