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萬丈的太陽令人無法直視,只反射太陽光的幽幽明月卻教人仰首凝望。鋒芒太露者令人退卻,反而是那含蓄的、收放自如的,才留得住大眾的綿長愛慕。

確實,火芒與熱確實有令飛蛾撲火的磁力,引人入勝。小孩子總不信成年人的警誡,偏要觸碰那躍動的、炫目的火舌;冬日的營火晚會,坐到火邊時被一股暖流籠罩,可以讓人心滿意足地徹夜看火光跳舞;看日出時,初陽要從山緣一躍升上初亮的天,從金黃的光盤化成不可直視的白光時,我們是多麽想多瞥一眼。

但是觸碰了火舌的手,被劃上了灼痛的傷疤;看火光躍動的眼,漸漸再沒法專注在刺眼的火花上而失焦;而日出到了某個時刻,則終歸要看完,終歸不得不重新戴上墨鏡,接受太陽光損害視力的事實。

到了最後,原來我們求的並非最光、最熱,而只是一點滋潤生活的亮點和溫暖。正因如此,我們永遠喜愛月亮,因為她在黑夜中借予我們一縷光明,卻從不奢想要把天空照得通明,我們才得以把她細賞;我們永遠喜愛擁抱,因為人沒有吞噬彼此的熱力,但微暖的體溫,已經足以支撐自己在漫漫生活長路中走下去。

其實,在生活之中,我們又何嘗是在追求驚天動地呢?周而復始的尋覓中,倘若被我尋覓到小確幸,就也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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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言長篇: 活死屍的最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