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九十後,細個個陣家境唔算富裕,苦苦央求之下,家母終於肯買部GAMEBOY比我。
記得第一隻接觸既GAME ,就係黃版既寵物小精靈。
不過個陣就太細個,關於遊戲既內容已經唔係記得好清楚。
其後大個少少,一次生日入面,阿媽送左部GBA,同埋一盒金版寵物小精靈版比我。
個陣對住一抽日文,根本睇唔明佢講乜,但都可以係隻GAME入面消磨一日。
睇唔明日文既我,會同每一條村既村民都對話,會將間屋企面既電腦隻隻製都禁一次,會不斷save再不斷禁,就係想試晒佢有咩功能。
直到最後將檯放左兩隻公仔先心滿意足咁離開。
明明睇唔明日文,但就一路都好開心咁玩。
由01既劈樹,玩到鳳凰既迷宮,以至山洞入面既冰迷宮,都披荊斬棘。
不過始終都係叫唔醒舊區隻卡比獸。
咁多年過去,呢隻pokemon go 可以話勾起大多數人既童年回憶。
點解香港人咁反對改名做精靈寶可夢?因為寵物小精靈代表住我地既童年。
我地唔想比人奪走既,唔單單係一個名,而係整個童年時代既回憶。
又或者,我地都好想好似小智咁,無憂無慮咁周圍冒險。
又或者,我地大家都做住一個,成為不平凡既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