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擁有兩種東西:
想保留的,及,想刪除的。
想刪除的,
不一定是痛苦的、悲傷的,回憶。
諷刺地,
想刪除的,
往往是最珍重的、最美麗的,回憶。
想刪除的,
無非是跟他告白一刻那怯羞;
是跟他第一次牽手那溫度;
是跟他去迪士尼欣賞那花火;
想刪除的,
是一幅幅擁抱的合照;
是一段段溫柔的錄音;
是一幕幕歡欣的影片;
是一張張互送的畫作。
想刪除的,
還有曾跟他許下
那未曾兌現的承諾。
因為美麗,所以懷緬;
最後卻因為不堪回首,所以刪除。
真正的勇氣,
不是按下刪除鍵那一瞬間;
真正的勇氣,
是按下刪除鍵後,永遠不再回首的覺悟。
回憶
總是美麗的。
但不能延續的回憶,
只有,帶不走的美麗。
帶不走的,值得為它留守嗎?
人,只擁有兩種東西:
應保留的,及,應放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