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過:「藉寫作來宣洩——於是其他人就會分擔我的記憶,讓他們記住,我就可以忘卻。」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對算不上是情侶的情侶,因為全世界知道這個事實的人,只有兩個。

有一年的聖誕節,他們在尖沙咀鬧市漫步。或許是因為以往同度的節日都是鬧分手收場,他們倆在這普天同慶的熱熾氣氛之中,感覺有點不自然。傷心久了,連開心都會不習慣。

但手,還是牽著,緊緊牽著。

他們的目光不時會被街上的小販攤擋吸引,但唯一能令他們停駐腳步的,只有這一個以「寄信給未來的自己」作招徠的小站。算是舊酒新瓶,假若換作課堂活動,應該沒有多少人會認真應對,但放到聖誕節和情人一起寫信,又是另一番的光景。

檔主說,如果不想寫給自己,也可以寫信給其他人,他會在指定日子幫我寄出。她興致勃勃的找了一角寫信。我提起筆,再看看她遠遠穿著紅色大衣的背影,要寫給未來的她嗎?但我甚至不確定我和她會不會有明天。

我把信摺好,放到信箱造型的小木櫃。我對我的未來,還是不太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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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一樣按照我一成不變的生活習慣,早餐後散步遛狗,然後回到獨住的家,收信,處理雜務。信箱裡面竟然有一封手寫的信。這個年代,有誰還會執筆寫字?我倏地心裡一沉,因為我看到郵箋上的日期,是「6月12日」。

拆開信封的一刻,我有幻想過手上的是公開試成績單。不拆,彷彿紙上印著的壞消息就不會成真。不讀傷信,就不用相信。

信很短,很快讀完,而我只記得最後一段:「就算日後我倆走散了,我也會永遠記得你給過我的愛。」

原來她一早就沒有期望過我們有將來……但她總算是猜對了。

我現在才知道,殺人和分手兩件事都可以有共通點:早有預謀,而且會有至少一個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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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球的另一端,有個人今天也收到一封別人寄給她的信。信箋上只有一句話:「新婚快樂 —— 祝我們新婚快樂。」

她流淚了。周年紀念,本來就是個很適合舉行婚禮的日子。她還記得自己說過,拍拖和結婚紀念是同一日,更有意義。

錯開的平行世界,原來是這麼令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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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一個人對一朵花情有獨鍾,而那朵花在浩瀚的星河中,僅此一朵。那麼,他只要仰望繁星點點,就心滿意足了。於是他喃喃自語:『我的花就在星河的某個角落』可是,這花一旦被羊吃掉了,瞬間,所有星星也將隨之黯淡無光。那你也認為這不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