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見我呼吸急促,血脈賁張個樣,眼眉睄咗一眼我手機,當堂明晒:
「你唔係嘛?分咗手做咩唔unfriend你前度facebook呀?第一日出嚟行麼?」
我心入面係好想應阿強:點解我要unfriend佢咁小家先?同埋就算要unfriend,都係佢unfriend我先啦,而家提出分手嗰個係我咩?但我發現,呢一刻,原來我係難過到講不出聲,講不出聲。
出現喺我facebook news feed嘅,係我前度同佢現任男友嘅相。
分手已經五個幾月,我知唔算好短。初初分開嗰陣,我好努力去扮平靜扮無事,但身體卻很誠實。每次諗起佢已經離開咗我,我都會持續心悸,好似抖唔到氣咁,仲搞到有時食唔落飯,瞓唔到覺。
其實一個人嘅生活可以好忙。搵樣運動玩吓,一個禮拜ot幾日,過多一排,你連前女友嘅電話都可能唔記得。
於是,我都以為自己唔記得。
直至上個禮拜六去大學同學嘅婚宴,醉到斷晒片。第二朝睇電話先發現,原來嗰晚我打咗俾佢十‧二‧次。我係話成功打出嘅有十二次,因為我係逐個號碼按嘅,可能係醉得滯有好多次都無打啱晒八個字。點解清醒嘅時候連一個號碼都講唔出,醉咗嗰陣又會記得咁清楚?有人話,想話自己已經get over一個人,睇埋醉咗嗰陣先好講。都已經半年啦,到底放低一個人需要幾耐?
分手之後,根本無朋友夠膽係我面前提起過佢。所以,睇到呢張相之前,我係唔知佢已經有新男朋友。嗱,預咗還預咗,知還知,兩回事嚟嘅你千祈唔好混淆。
可能係我同佢分開之後下意識少咗玩facebook,嗰張相原來只係成個album嘅其中一張,其他全部都係佢哋之前去試唔同餐廳嘅food porn,仲有一張,係喺台灣清境影嘅。佢同新男朋友識咗無幾耐就已經一齊去旅行,而我同佢,連澳門都無一次去得成。
再望返張相,有兩個hash tag,一個係「#6th」,一個係「#anniversary」。無理由佢哋已經一齊咗六年架?根據啲港女嘅邏輯,呢個應該係一齊咗六個月「周年」紀念嘅意思。屈指一算,六個月之前嘅今日,我哋根本未分手。
原來係咁,真相大白。我嘅心跳愈嚟愈快。
睇住唔少自己嘅好朋友都有like到張相,仲留晒言講恭喜、咩閃光彈、就嚟甜到糖尿呀咁……我諗,人生最痛,應該係算這種。
好彩,阿強係無like到嘅,唔係嘅話我手上嘅啤酒樽,好有可能會喺佢頭頂爆開。阿強見到我視線由頭到尾都無離開過個螢幕,就一手搶咗我部電話。
「就算你懶型唔unfriend,咪unfollow佢囉,以後佢出嘅post你全部都睇唔到,佢又唔會知,咁咪幾好。人生有幾多個十年吖,對自己仁慈啲啦兄弟。」
阿強俾返部電話我。我猶疑咗一陣,然後打開instagram,unfollow前度嘅帳號。因為我知道,佢對我仍然好有殺傷力。
手機程式自動彈出一句,問我係咪真係決定咁做,因為如果之後改變主意,就要重新提交follow佢呢個請求。多謝您嘅溫馨提示,但係我相當肯定 —— 我係唔會改變主意。最好,可以永遠unfollow佢,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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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一個人對一朵花情有獨鍾,而那朵花在浩瀚的星河中,僅此一朵。那麼,他只要仰望繁星點點,就心滿意足了。於是他喃喃自語:『我的花就在星河的某個角落』可是,這花一旦被羊吃掉了,瞬間,所有星星也將隨之黯淡無光。那你也認為這不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