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跟妳認識時,妳就很快已經成為別人的女朋友。看著你們兩個由甜蜜變成憎恨,由交往到分手,我都一直陪伴住妳。一直相處下,妳漸漸愛上了我……。雖然我都不明白自己對妳來說有甚麼吸引力,令到妳先開口跟我表白。我們都一直這樣甜蜜了二百一十四天,剛好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日子──二月十四日。妳對我的慶祝很驚訝,或者覺得這天根本不需要慶祝,像平時一樣就可以。但是我清楚自己的過錯,所以連一點小事都會慶祝……。
在交往的二百零二天,我們一起慶祝完交往二百天不久。我就收到一個陌生的信息,是恭喜我終於有一個女朋友,原來她是我一位很久不見的小學同學;因為我跟妳交往後都一直沒有聯絡其他異性,久到覺得所有認識的異性都變得陌生。不過我跟她在小學已經很熟絡,一起喝同一杯飲品,撓手等等。就算一直沒有聯絡,只要閒聊幾句就找回了那種默契。我就開始請教她,應該弄個甚麼禮物為妳慶祝好。然後就約了她出來聚舊和為妳選禮物,她就爽快地答認了。
在交往的二百零六天,我約了她在旺角見面,她一如既往地遲到。她一到步就一口喝了我的珍珠奶茶,不過我跟她在小學時都是這樣的模式互動,所以我都沒有講甚麼特別的。突然她一手就潛入我的手臂,撓住我的手,一臉純真的說:「再不行的話,所有賣禮物的鋪頭都閂門」。我霎時之間都反應不來,畢竟除了她在小學那時會撓我的手之外,另一個就是妳。那一晚我就跟她一起選禮物和吃晚餐就結束了。
買完這份禮物的八日,我每一晚都在想妳收到這份禮物的時候有甚麼反應,然後才會睡覺。而且每晚發夢都是夢到我跟她一起選禮物的情境……。甚至是夢到我跟她做了一些只會和妳做的互動。雖然我每天發完這些夢都充滿罪惡感,但真的是十分快樂……。這四天就好像日夜都拍拖一樣,完全是一種根本不會被捉的精神上出軌。一邊是青梅竹馬的「幸福」,一邊是日久生情的「快樂」。
然後我自己重新買了一份新的禮物,就是妳在前天收到的禮物。以我跟她選了的那份禮物是送了給她,因為這份禮物是她自己都喜歡,希望妳都會喜歡而選的。
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所選擇的「幸福」是否正確。不過,我都希望妳可以重新振作起來,為妳自己再尋找一次「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