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點許,我在床上輾轉反側。腦海中不停浮現著,跟你的那些事。

儘管我告訴自己別再想,別再去想,快睡吧。但是,腦海中對你的愧疚卻不斷的加深。或許是因為,我真的做得太錯吧。

如同很多人一樣,我也曾經有過初戀。他是一個好人。

我們是在一次義工活動認識的。命運的驅使下,總是會結識到各式各樣的人。而他,便是我生命中其中的一名過路人。
那時候的我,還只有15歲。對愛情,也不了解,亦不熟悉。直到現在,我也是這樣。但那時候的我,卻是十分的幼稚。我認為,有愛,什麼也可以解決。

那是一個長期探訪長者的活動。而我跟他,剛好分配到同一組。
於是,二人便很靦腆的走去探訪長者。
在跟長者的聊天過程中,我發現他原來是一個很健談的人,而且跟長者們也總是有無數的話題。而我則坐在一旁,靜靜的望著他。

我們有時候也會去吃飯、逛街。但我們當時只是朋友。
直到有一天,我跟他說:「我怕自己將來會嫁唔出。」
現在我也記不起,為什麼當時會這樣說。因為已經是六年前的事。
他告訴我:「如果你嫁唔出,我娶你。」

我當時以為是開玩笑,所以沒放在心上。

直到有一天,我跟一位朋友說起這一件事。
「佢擺明係鍾意你啦。」她說。
喜歡?那到底是什麼感覺?

於是,那天的晚上,我打電話給他。然後,斬釘截鐵的問說:「你係咪鍾意我呀?」
對,我做事常常都想做就做,從不考慮前因後果。連寫故事也是一樣。
「你唔係呀嘛,咁明顯都仲要問。」他回答道。
我當時完全不懂得怎麼反應,也沒對上話。我只感受到,心不停的在蹦蹦亂跳。
「你可唔可以做我女朋友呀?」他在電話的另一頭說道。

「可…以。」我輕輕的回答道。

我記得,我們第一次的牽手。我感受到你掌心的溫暖。雖然說起來有點噁心,但我也感受到你手心的汗水。或許你也是一樣,很緊張吧。這種感覺很神奇,就好像是觸電一樣的感覺。那天晚上,我還盯著自己的手,然後發呆。那時候,我知道,自己真的愛上了一個人。

我也記不得,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只記得,我之後跟他說,我們應該要專心學業。考完文憑試,再一起吧。
他還說:「我會等你兩年。」

但是,只可惜,當中發生了太多事。
或許,剛好是他的內心很寂莫。又或許,剛好我的內心也很孤單。於是,大家便在走在一起。
顯然,我沒想像中的愛他。所以,我只想到自己。
又或許,我本來就是一個壞人,所以才這麼自私。

到後來的後來,我們再次在一起。
這時候的我,已經在加拿大。而他則在香港工作。他每天每天的生活,只有工作。而我的生活,卻是那麼的無聊。所以其實大家的價值觀已經有非常大的差距。我想,大家對愛的看法,也有著別的解釋。所以,最後還是分手收場。

沒什麼,或許是我根本配不上他,才有這樣的收場吧。

本來,很想寫一封信給他。只是我才發現,我或許不應該再去傷害一個人了。
但到現在,我還留起了他送給我的東西。只是我藏在一個很隱匿的地方,讓自己也找不著。

這些事,就由得它在時間長河之中殞落吧。

最後送上一首歌 Hurt So Bad by張敬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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