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起「走資」,你會聯想起甚麼?內地人來港洗黑錢?一定要狠狠打擊?

這是大部份人的見解,但大家有沒有想過一群曾經於內地投資的港人苦無對策把資金調回香港?

今日我們一起來看看the other side of the story。

陳生是分行的其中一位大客,他以電子零件貿易起家,從80年代末起,於深圳龍崗區設廠,高峰期時廠內工人數目過百。近幾年,當地房地產高速發展,工廠附近已被發展商建了一棟棟的小洋房,陳生亦曾多次被要求賣地。不肯搬遷?於是,他的工廠多次受到一些滋事份子搗亂,為的當然是逼遷。

基於以上因素,生意亦漸差,已屆退休年齡的陳生終於決定結束多年來的心血,回港安享晚年。但問題來了,內地設有外匯管制,陳生一年最多只可匯約四十萬人民幣回港。

另一邊廂,李生見最近人民幣持續貶值,剛剛出售了位於深圳羅湖區的物業。他於02年以80萬人民幣購入一單位,現今該單位已升值至近千萬。

他嘗試從內地銀行匯錢回香港,但被告知,原來最多只可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房價金額回港。如曾經於內地置業的朋友應該會知道,房產證上的登記價錢一般會遠低於市場價。

沒有其他方法了嗎?

以前有「內存外貸」,現基本絕跡。

人肉搬錢返港?可以,每人每次可搬兩萬。有其他更方便省時的方法嗎?

找地下錢莊?風險高,尤其近幾年監管特別嚴厲,隨時被認為洗黑錢。

那麼還有沒有又安全又方便省時的方法呢?原本有,就是於香港以「碌咭」方法透過投保人壽把錢匯回港。

不過,從今日起,這個方法已被叫停。

如果你說供強積金的港人要等到65歲才可以全部取回自己的血汗錢,已經夠可憐了。那麼這一班港人也同樣希望能夠取回屬於自己的錢,有做錯嗎?

許多人可能會說,誰叫他們當初做這些投資決定呢。因為當初他們被鼓勵,被利好條件吸引。

那麼,看來要怪的,就只能怪他們當初參與了一場不公平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