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將來女朋友一定要有身材、膚色雪白、頭髮長長、賢良淑德、大方得體......」

「我的男朋友一定要有180cm、有錢、陽光膚色、輪廓深邃、有風度......」

我們當初心底裡的擇偶條件總是數之不盡。

我們考慮別人時總會忽略了最重要的一個因素,
「他/她會否好好對待自己」。

會否善待自己,其實比甚麼也重要。

他對你不好的話,即使比宋仲基更有型,比周杰倫更有才華,也沒用。

她不重視你的話,美若天仙、完美身段也毫不重要。

然而,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最初,那些標準也會變得無關痛癢。

對方或許連一個你以前訂下的標準也不符合,
你也會依然選擇他/她。

只因為「喜歡」。

愛情會使人盲目並非傳說,也並非謊言。

「為甚麼選擇那個人?明明你可以選一個更好的。」

「他有甚麼吸引之處?我怎麼看也看不到他有一丁點的吸引地方。」

即使身邊有多少質疑聲音,我們依然會堅持自己的選擇。

只因「喜歡」。

同時,也許因為你已經盲目了。

盲目到看不清自己身旁那人的缺點。

真的,當你墜入愛河後,

你最初會發現不到對方的缺點。

隨著時間的過去,人會慢慢清醒過來。

隨後會接受不了對方的這樣那樣,最後分手收場。
這是大部分的案例。

還有少部分,罕見一點,
就是把對方的缺點和不足之處也愛上了。

「因為她笨手笨腳,所以我才能照顧多點她。」

「我喜歡他常常賴床,因為我可以藉此跟他於早上有更多互動。」

或許你會覺得這很荒誕,但這只因「喜歡」。

當然,我不是在叫你去嘗試喜歡他所有的缺點。(畢竟有些是愛不上的,就如對方花心

若然對方有你不能接受的地方,就坦白說出來吧。
這對雙方也有好處,好讓大家少一點磨擦。

喜歡一個人,或許只因其五官,又或是一些性格特質。
而愛一個人,就只因喜歡他/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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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終於補上了上一篇文章的封面圖
感覺頓時舒暢了(統一封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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