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網看他人文章,不少是有關香港近期的反送中;雖說我本人對此冷眼旁觀,但看多了,也有興致來一篇文章作個人意見。
我之所以寫這文章,除了是興之所至外,剩餘的就是感覺實在是可笑極了,各方面的覺得可笑極了~

上街遊行示威,發生不知道幾多次了,而且全球都有,就我來看,香港的算是溫和的了;再講,我就是個小小人、香港的最基層,活着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到手的薪金不過餓不死自己而已…社會上的政治、法改什麼的,老實說—關我屁事!?
可是幾天前看新聞…他媽的—﹗居然給我搞阻人坐車開工啊呀﹗你他媽是不想活了是吧!?
要是讓老子碰到,恐怕我得忍住、不用背包裡的螺絲批去插爆那些仆街的屎眼了~﹗
我草﹗你以為人人都可以不開工去示威遊行嗎!?民主自由誰不想要?但不開工誰養我啊!?

幸好那群該死的冚家剷只是在最繁忙的上班時間搞,而且只搞了一天。

常看到那個誰誰誰說什麼代表香港人,混帳﹗你他媽的算什麼東西!?就不說香港人有跟你們對立的一群人,你他媽的憑什麼代表我!?有什麼資格代表我!?香港一堆人光是活着就不容易了,誰有心力跟你扯東扯西的啊!?

就因為沒煩到我,我才笑得出來…

其實看新聞看到這次的反送中好似比以往的都要厲害…似乎香港會上街遊行示威的,是上街遊行示威上多了,人人LEVEL UP~
害我一時間還以為六四事件在香港重演…其實諗深一層,如果知道會死人的話,又有多少人仍然勇於去死呢?就不說現代人肯定比以前的人怕死,就那個時候的六四事件,要是知道會死的話,又有多少人會去死?
無論是平民或是軍官…我相信,沒有人會是預期自己要死的。
雙方都死人…就為了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民主自由?幾乎就是夢幻泡影~
身為人,卻不知道人是自私的?

更好笑的是—這次對對錯錯,是飛滿天~我是不禁笑了﹗
首先,「是非對錯」在大自然之中是不存在的,要有「是非對錯」得有一定律,人的社會裡就是法律。
那些說自己沒錯的、說警察不應該暴力相向的…我是該怎樣形容你們的智商呢?
看新聞看到,警察誤中副車,都打中記者了…但好似他們連自己伙計都誤中了…那、還能說什麼呢~?
而且先不說這算不算暴動、騷亂什麼的…充滿攻擊性的行為、都打到面前了,不以暴易暴又如何消停?還是說這都不算犯了香港法例?還是說就因為出發點是合法的,就可以犯法了?要是如此,那警察豈不是可以隨意殺人﹗

最好笑的是,有人說那些上街遊行示威的、特別是負責衝鋒陷陣,丟丟石頭推推鐵馬、總之就是手裡拿着一堆玩具的年青人,說他們無知、說他們受人煽動;當然,他們自會反駁說他們並非無知,也沒受他人煽動。
自願出來,是應該的了…至於煽動不煽動的,得看他們從哪裡收到什麼樣的訊息又如何理解,訊息來自何人何處又是什麼目的發出的;反正最易煽動的,肯定是最易衝動的。
再說是否無知嘛…得看怎麼去看。我也相信他們上街遊行示威是為了爭取民主自由,怕立法後,動不動就被抓去內地受罪了;從這一點看,他們不無知。
但要說無知嘛~也的確無知得可以﹗是以為送中法過不了就安全了?光看這一點就真的是無知了。
那怕是小時候沒讀過書,但有聽過故事的都知道,中國法律最強罪行—莫須有。
再說,是以為送中法沒通過就能受到法律保護嗎?那麼又由誰來保護法律呢?
可能閣下第一個想到的會是警察吧~不過就這一次來看,反送中反到香港政府讓步…似乎這一次是那些上街遊行示威的從香港政府手上保護了法律咧~
警察?他們能保護法律嗎?應該是不能的了…至少這一次事件中不能,他們只能眼白白的看着上街遊行示威的人作出一系列非法行為,在這些人面前,他們光是保護得了自己就很不錯了,還保護法律咧~

突然想起內地的一些維權律師被抓~自己都是中國人了,居然還不懂中國人嗎?
中國歷史以來都是皇權政權最大,什麼宗教信仰、精神思想,通通都是維持權力才得以存在的~不然通通靠邊站﹗
那些維權律師都做到律師了,應該不傻吧~居然想用中國法律去搞中國政府…這不等於是在說:「我要殺你,請你自殺。」一樣。
共產黨真的要抓你,你要跑至少要逃到台灣,在香港幾乎就是手到擒來﹗

香港有解放軍啊﹗軍隊裡有一支特別小隊是專門負責抓人的—這有什麼奇怪?

送中法通不通過又如何了?
小打小鬧懶得理,真的要抓在現今的香港是逃不掉的。

老實說,我真的沒想過自己會連續兩篇網誌都與政治有關的…
事關本人自問對政治不感興趣,而且也一直毫不關心,只是這幾天上網看到的幾乎全是送中法,更甚的是、就連我一直只用於發文的PENANA也同樣被政治充斥著門面。

只能說:真的是可惜了PENANA一直而來專注於文章創作的風氣。

原本,這一篇也是同樣打算放在PENANA的小熊的創作挑戰上…不過想了想…
雖然小熊的創作挑戰第一句就以「不設限,說心聲」為首,只是…他題目以下的內容嘛~全都是向着反送中的一方;致使,參加者可說是清一色、同一陣線。
就不說支持送中法的沒一人參與,像我這種灰色地帶、不撐不反的,也就我一人而已。
這題目似乎不怎麼中立了…但、也成,也可以,畢竟這是小熊的創作挑戰,小熊也是人,也是有自己的政見的,再說,他作為PENANA的人,在PENANA上發起活動,參與的人應該遵守其規矩。
只不過…這一下是顯得我一人是異見人士了。
也罷,如果說,PENANA只容得下一種聲音的話,那我也可以閉嘴離開,始終,地方是PENANA的,不是我的;我的文章要刪就刪。
所以,我這篇文章就放在自己在PENANA的網誌和其他地方好了。(我的網誌沒人看,不會吵起來,其他地方再吵我也不會管,討論區嘛~還是愛怎麼說就怎麼說的好。)

在進入正題前,先來說說我本人的一些立場和想法。

先說民主自由。
我想應該沒有誰會討厭的吧~特別是現代人,對其在精神上的渴求殷切;所以同樣,我也希望擁有民主自由,但我不會去刻意爭取,更不會去暴力爭取。
原因嘛…
實質的說,「民主自由」只是一種理想的形態,基本是不存在的,每個人所追求的「民主自由」說白了就只是其渴望之物而已;「民主自由」乃是一個社會裡,每個人被賜予的東西,然而這東西卻不會是人人平等,因為在社會裡的人根本不平等,有階級之分,哪怕是在被認為全球最民主自由的國度(如歐美),「民主自由」也不完全存在,只是相對存在。
實際的說,我窮﹗活着就耗掉所有力氣心力了,再者,我本人本身對政治就不太關心。

次說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我是既不認同卻又接受。
看香港政治、看台灣政治,除了亂還剩什麼?
台灣就不說了,只說香港…政治上,一些人,高呼要民主自由,卻用自己的民主自由去傷害其他人的民主自由,而且更加是不容異己、不容異見﹗(我是否也該喊你們做共產黨?)只懂得一味反對,拖住整個香港的步伐;各行業各界別地區居民,都一樣,都只會緊抓自己的利益不放。
致使香港政府除了錢就什麼都沒有,更要害怕把唯一擁有的錢給用完。
沒有任何資源,行政只有反對,香港政府…誰上台都一樣~
極力撇清香港人與內地人的身份關係,然而我卻看不出你們的行為有何差別…
的確一黨專政是少了民主自由,但,它豈碼把最基本的東西還給人民。

再說一樣米養百樣人,為何厭惡共產黨就得厭惡整個中國、討厭所有中國人?共產黨…簡單的看,不就是中國的一個朝代…民心盡失,自會被推翻;過去可是連「民主自由」這樣的思想都沒有,還不是一樣的多次改朝換代,更何況現在。
從他人的文章有看到,一些人是以一概全…中國這麼多人,又豈會人人一樣,是有支持共產黨的,也有因全球化接觸外界多了、看到共產黨不足的人。
而且,當年國民黨戰敗退守台灣,可是有不少人被留下的,共產黨又會如何對待他們?他們既討厭共產黨,亦痛恨把他們留下的國民黨。
再說了,不是有與之同仇敵愾的維權律師嗎?

後看港獨台獨。

就個人的情感上,兩者我都是反對的。
台灣我沒錢去,就不說了,也就只說香港,雖然說,出社會工作讓我看到不少香港人的劣根性(內地人的脾性自問也知道不少),但,在感情上,我還是當三者同種人。
在實際上看,台獨,那是多餘的,台灣根本就是一個國家了,只是共產黨不承認,但不承認不代表共產黨不懂得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自己的土地、自己的人民、自己的政治、自己的軍隊…種種,都是自主獨立的,哪輪到共產黨管理?這不是國家會是什麼?
所以,我也只說港獨好了…港獨,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簡單來說,共產黨不允許,一旦有什麼端倪,解放軍肯定不留手。
看台灣,共產黨是想吞掉,但吃不下,香港想要獨立,得把獨立的條件集齊,那些整天喊着港獨港獨,你他媽的是真的想要港獨嗎?是有心港獨的,我欣賞你的野心,但不要只說不做,這裡的「做」是只正事,而不是喊你媽的口號,那根本是白癡行為﹗結果…連香港本地都站不下去,被趕出港了~
之前還想說什麼讓香港警察成為香港軍隊…是用來打解放軍的嗎?不過一直「港獨港獨」的在喊的人,老是跟警察對着幹,我猜…香港警察開槍第一個就是打那些空口說白話的人了。
要是真的有心港獨,就忍辱負重,留在香港、發展起來,讓香港擁有土地、資源,軍事力量,暗地找外界支持…各種立國所需,而不是「一走了之」。

終於,本文正題內容;說的就是反送中的一群香港人,口口聲聲叫嚷民主自由,卻以香港法例賜予的合法權利,去作出種種不合法之事,去侵害他人的民主自由。

我所指的這些人就是一直行動升級行動升級,去破壞香港的人。
我知道,他們也懂自己的行為是非法的,只是他們一直得不到政府的讓步、妥協,得不到他們想要的…長期不被接納、長期受壓,加上遊行示威時所面對的種種場面,他們的怒火只有不斷累積,結果,就只有不斷的行動升級,變得愈來愈激進,不知退讓、包容,更要攻擊一切非同一陣線的人。
根本就是熱血過頭,失去理性。

他們想要民主自由、他們上街遊行示威,這是他們的民主自由,也都合法;但我這種想要上班開工的,能上班開工,也是我的民主自由吧,也是合法吧。
就是我所說的:以他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他人的民主自由。
憑什麼就可以以他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我的民主自由?他們是如何理解民主自由的?就因為得不到滿足,他們就可以犯法,那是否他們侵犯了我的民主自由,我就可以犯法,把他們那些混蛋通通殺了!?

他們上街遊行示威時,作出的種種破壞,根本就是自個爽—﹗能解決什麼?
那我將他們殺個清光,也是痛快﹗
他們在我眼裡根本死不足惜﹗

任何不認同他們的人,不管政治取態與之是否對立,反正只要不是同聲同氣的,就是敵人、就要攻擊,容不下異己異見…這跟他們所敵視的共產黨、一黨專政,有何差別?我是該說他們果然是香港人?還是果然是中國人?

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不懂得政治,只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那些年青人、學生更是只懂一腔熱血,只看得到眼睛看得到的…也就罷了,他們都非從政者;那麼隊伍裡那些從政的呢?你們是搞政治的了~連你們都不懂政治嗎?以政治手段得不到的,就是以暴力手段可以得到的?
這一種手法,能爭取到的,只是已經同一陣營的人,敵對的人只會與你們愈來愈排斥彼此,而一些政見中立或是懶理政治的人,也只會與你們愈走愈遠。
不懂得說服他人、改變他人想法,一味只懂得行動升級、行動升級,我操﹗你們就算將所有政見相同的香港人、外來人,通通帶上街暴力衝突又如何了?
只不過就是純粹毀滅香港的行為﹗攬住一齊死的行為﹗
你們以你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他人的民主自由,這種暴力非法的行為,是想要怎樣?是以為能夠怎樣?我告訴你們,這最終只會落得流血收場﹗
屆時不是警察跟你們,而是你們跟我們﹗因為你們長期的以你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我們的民主自由,我們也火了﹗
六四事件,就不管它的是是非非…如此血的教訓還要讓它上演?說什麼流血革命,媽的咧~!!你們的智商,現在是什麼年代?每次革命就非要流血死人不可?

要做實事,真正的得到人民的支持,這才是民心、這才能代表香港人,而不是你們每次上電視的左一句民意、右一句全香港人﹗
你們要是做到實事,提出實際的政見,我們看得到,那怕不通過都好。
就好似送中法的起因,台灣殺人案。
就像先前提出來的「特事特辦」,那怕是香港政府不同意(叫我感覺好似受到上頭指示,要趁機立法一樣)。
試想,台灣殺人案就是單純的殺人案,沒半點政治因素,想要殺人犯受到應得的懲罰,這、可說是人人一樣的意願,香港政府卻偏要拖在送中法前,結果台灣都不敢收人了。

憑心講,不用「特事特辦」,偏要拖在送中法前,當時我就已經知道只會是遙遙無期的了…連我都想得到,我是不相信香港政府的人想不到。
就為了趁機立法…也太過份了。

我真的累了,還是不管什麼政治、社會…躲回去我的安樂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