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一起也沒很大問題,社區內的人都知道我住在他隔壁,自小便一起出沒。

在學校對他癡迷的女同學也知道我:「阿耀的鄰居嘛。」不怎麼在意我—認為我跟他的關係僅此而已,沒有威脅和殺傷力。他的生活圈子裏又不是沒美女,光是田徑社的經理人已經是個公認的美人了,他沒可能選擇我。

可是他接演路人甲乙丙的時候,恰巧是我的生日。我們兩家人一起到餐廳吃飯慶祝,吃完飯他以請我吃甜品為由,我們甩開了大人單獨出去,他向我表白了:「妳知道我一直都喜歡妳,無法想像沒有妳的日子。」我也當然一樣。我們自懂性開始便有對方的存在。他沒說,但我知道他不喜歡其他女生,例如田徑社的經理明顯「暗戀」他很久,他卻一直沒理會她。

他說拍劇得來那五十元存到夠買遊戲機後,要跟我一起玩,然而他演了主角的弟弟後,那個遊戲機廠商請他拍廣告,送了一部給他。這是我和他始料不及的。

然後他的演出和工作機會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長,沒什麼時間在家。遊戲機是得到了,卻沒怎麼玩過…

我家和他父母本來以為他只是玩玩,沒想到他越演越喜歡、認真和投入,比去比賽、甚至唸書更甚,因為他可以更花時間和心力去背劇本和排練,有空也會看書和經典作品,加上他雙眼的光芒更加灼熱和凌厲。我們都知道他是認真的。

他父母很開明,看到他不是在玩,也逐漸做出成績,沒怎麼阻止他。他一直都有思想和主見,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想要什麼,不會叫父母擔心。

也叫我不要擔心,要信任他:「我愛的人是妳。」

他簽了經理人公司,簽前他告訴他們已經有女朋友,他們說沒問題他才簽。他們沒特別介意我的存在,只是也沒有刻意提起我,因為我對他的前途沒幫助。

他也沒提起過我,對於私隱很保護。伯父和伯母都要上班,有時有記者來訪問他們,他會不高興,對我也一樣:「要訪問來找我好了,找我身邊的人幹什麼?」有記者以為我是鄰居便有很多內幕,他一句回那個記者:「鄰居便知道得很多嗎?」不准人們騷擾我和其他左鄰右里。
我們的關係只得我們自己知道,連父母也沒說,旁人當然更加不知道。沒告訴父母們大概因為我們兩家人實在太熟,我們從小便黏在一起,忽然生疏了才怪。小時候他們已經老是開玩笑,說我們長大後要結婚,早當對方是親家;而對著旁人,根本沒需要交代!尤其他入了娛樂圈,我知道他的心態是想要保護我,也認為感情事是私隱,不要揚到大家的眼皮下。有時我給偷拍了,他只是淡然回應:「這是我鄰居。」我不會在意他沒公開我們的關係,甚至很贊成。我也不想被騷擾。我跟他走的路截然不同:我一如小時候的計劃和所有人期望考上了大學,畢業後進了一家規模不小的公司工作,過著普通上班族的生活。要不是他忽然進了娛樂圈,也會按原定的計劃和父母的期望考進大學,應該會成為專業人士,然後像伯父一樣娶妻生子,過著平凡的生活。即使出色,但不會生活在大眾的目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