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認識的人喜歡喝,凡滲有酒精的杯中之物皆好。
但當中又不是所有愛喝之人,真只是閒時手中來一杯。
有些不止喝,還專到酒吧上喝。
然而到酒吧,卻不淨為喝。
那類人不過以喝為名,到那地去看、尋、獵為實。
看能否一個好運,一下碰上一拍即合的,沒有,便尋有沒有機會可一試的, 再沒有,便在那待狩場上剩餘的一群裏獵個尚算能吃的也好。
都沒有,還可以一心坐下來喝,才不會尷尬,反正本來就跟人說是來喝嘛。
常聽到人家悻惱苦訴:昨夜看他 (或她),還是個俊男 (美女)!

大哥大姐,昨天你在哪見到人家?
黑漆漆一片,有光之處不是靠幾盞吧桌後射燈,就是不知從何照來又不知有幾火的暗黝燭光。
夠亮看得眼來,不見了耳仔,留意得嘴來,來不及望清個鼻。
不正是那地方特地營造出來的「情調氣氛」背後真正陰謀。
還要記住幾多酒精下到了你肚,吸收發揮一番,衝著上你腦,弄個你頭暈眼花,眼前豈能不五光十色幻彩撩亂。
這樣環境狀態下,叫誰會不變成希臘傳說裏美女美男子,分分鐘染著淺髮的,也會給人以為是如假包換的異國麗人。
最好用不到獵吧。
要說的話,最對的大概早結伴而來,起碼該晚仍是;來到,一見合緣的,不消一刻自會互相吸引。
何時才開始獵?有一點餓了。
起初還有心情四處閒逛,瞧瞧哪個是自己愛吃的一類,未見有合口味的,可以再等一下。
久了,野獸總是會越發捱餓,垂涎欲流。
抵受不住,便要用著出去撲擸,是鹿是兔,吃得下肚,能飽頓一餐,但求勉勉強強充飢止餓就可以。
其實到最後最尾那些,大家不過也是「獵」。
所以難怪,也不好怪你上一晚的那另一個。
第二早酒醒過來,對方一睜眼瞧見旁邊的你,何嘗不會驚嚇出一句:
「請問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