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間屋,兩房兩聽,雖然設計有點奇怪,但我十分之喜歡它,我喜歡的不是它本身,而是住在裏面的那個她。和我一起過的女孩,我都會邀請她住在裏面。屋內常備著提子汁,雖然不是我怎麼喜愛的飲品,但我說好像不喝一天就會死一樣。

為了維持這個「家」,我在一間算得上是大公司中做個不知時日的小文員。就因為咁,她便開始對我起了一點不滿。

「方梓聰,我哋有幾耐冇一齊出過街呀。」

「唔係丫,我哋日日都一齊出門口嫁,哈哈。」

「你仲講笑?你知唔知我哋之間既問題呀。」

「阿姐,我真係冇時間丫嘛,你估我想既。」

「你次次都係咁講嫁啦,你有冇試過解決問題呀!」她的眼角起了一點淚光。

「我試過啦,我都好想日日陪住妳呀,但你有冇喺我既處境諗下呀!」我大力拍手枱面。

「咁落去大家都辛苦,不如分手啦。」她不正視望向我,而眼淚已積聚成流。

「我同妳講,你點都唔可以離開我呀!」一怒之下,我衝出屋外並把門反鎖。

「喂,你做咩呀,放我出去呀!」她用力拍打著門。

而我就跪在門外痛哭起來,我知道只要我一開門,一切都會結束,我與她經歷的這三年都會白花了。

那天之後,我成為了一個綁架犯,我把她軟禁在屋內。每次回家,我都會帶飯盒和提子汁比佢食同飲,而佢每次都只會在求我比佢走,直至我走咗之後,她才會不情願地吃下。

每次有人問我和她怎麼了,我都會講,她走了,但她還在我的心裏。

直至日子一天一天的過,我對她的愛意也續漸地減少。有一天,我回到家中。

我說:「你走啦,對唔住。」

她搖搖頭,對我展露微笑。

「多謝你一直都仲咁鐘意我,今日我哋分別,證明已經有另外一個她會住喺度,記住要對佢好啲呀!」

「知道。」我低著頭強忍淚水說。

她輕力拍了我的頭一下。

以前她打我總是用盡全力,但這次竟然如此的溫柔。變了的到底是她,還是我?

多年之後,比我遇返佢,我們如常問好,寒暄一下也少不了,因為也好久不見。當我再次為當年軟禁的事而道歉時,她竟然說:「都咁大個人啦,唔好咁多幻想啦,我幾時有比你軟禁過姐。」她抱腹大笑。

那刻我終於明白了,其實每個人都是綁架犯,而他們念念不忘的人,就被鎖在他們的心裏,今天我放了妳,明天我又會困住另一個她。我以為是我困住妳,原來是我被情所困。可憐的是,即使我今天看穿了這點,明天也一樣會她而執迷。但就是這樣,我才能似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