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後, 我仍不敢步出家門大遠, 我只在家的附近散散步, 做做運動, 彈彈小結他, 看看書和寫寫字, 閒時來一個呼吸, 但在這個城市, 他們是不容許有人這樣生活的, 呀不, 從他們口中或者理解中這不說得上是生活, 這叫浪費時間, 無謂,毁滅自己,不思進取,嘩, 多麼嚴重的指控, 為免巡視員找來心理醫生給我輔導, 我只好嘗試走上繁忙的街頭, 相約一班舊朋友到城中的餐館進餐。

“糟…..了…….” 我站在十字路口, 感到迷茫, 我發現, 我, 我不懂走路, 是車開得太快, 人走得太快? 還是這個社會太急速, 我追不上這裡變化的步伐??

好不容易來到餐館跟舊朋友一聚……天呀, 他們在說甚麼語言? 我, 我聽不懂, 我明白他們的意思, 但就沒有想表達的意見, 連話都不想說, 沒有一絲共嗚; 但,在外面的世界, 明明我可以輕鬆跟陌生人用他們的語言聊上半天, 但在這裡, 短短的90分鐘用餐時間 (沒錯, 90分鐘內除了談天, 你還需要點菜,用餐,食物又一般,價錢就非一般,更不用說會有服務和服務態度), 講回飯局, 我似是完全置身局外, 是話題不同了, 觀點不同了, 還是價值觀也不同了?

說到底, 是我, 自己, 不 同 了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