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無目的在彌敦道上踱步,被人推撞過,被人無視過,又站在弼街行人路上中央,呆呆地站立,受著人們的白眼,經歷時間的消逝,浪費時間由下午到天黑。
 
由聯合走到信和,突然瀉下大雨,雨點二合為一,百感交雜,終於掉到地面。隨便一個人走過,雨點瞬間化為烏有。在消失前一刻,它在地上摔破, 碎掉了夢,微小的水點裡裝著無限愁緒與感情。是,我寧願這些痛苦的回憶隨著小雨點離我而去,讓街上不相識的行人踐踏,反正也沒人可憐。
 
一直向前走,走到青年會再掉頭回太子。不知為何,我很想留戀在彌敦道這地方。或許在這裡非常熱鬧,看見人家成雙成對的排列一起,就像要給單身的來炫耀,炫耀自己多麼幸福。
 
不過我一點感受不到。
 

燈光閃閃,霓虹燈在夜裡刺眼得很,我想閉眼,逃避這些種種,可惜面對現實是註定的了,睜開眼,繼續走。走到巴士站,一個熟悉的影子進入我眼眸。那人回頭,我立即變得愕然,同時很歡喜。我很惦記她的臉孔,她的一切 - 儘管在她擁有的一切中,包括記憶,沒有任何是關於我。在她身旁還有一個男孩,五官端正,身型健碩。
 
我假裝若無其事地向她打了個招呼,她亦禮貌地揮了揮手,然後向身旁的男孩說了句話,便向我步近。
 
「嗨,很久沒見,最近如何?」我好不容易才擠出勇氣作為說開場白的人。
「都是這樣。」她只是這樣回答我,不過我已沒妄想能得到甚麼。
「還以為不會再看見妳,差點成了網友。」為了讓氣氛不要這樣僵硬,我打了這個比喻。她冷笑以對。
 
我不知再能跟她傾談甚麼話題,大概是我在她心中連朋友也不如,只是曾經邂逅過,認識過的一個過路人。凝望著她,很想對她說「其實我還喜歡妳。」可是我知我沒資格。
 
「男朋友等著我,再見。」好一句話,以無關痛癢的口吻道出。
 
我很想拖著她,叫她不要走,撇下我一個。事實是我無能為力,她花有名主。
 
她與男友移步到巴士站候車,我也走了過去,乘坐相同的巴士線回家。一會兒車子來到,明明是有空餘座位,可我沒上車,讓她走。那架巴士越走越遠,連輪廓都看不清,眼中已經看不見她了。我想起當天如何戰戰兢兢地向她表白,如何追求她,又如何無地自容的失敗透。這條剌,越插越深,終不可連根拔起,已成絕症。這一切,不值眷戀或懷念,只嘆婉惜,使人憐憫。
 
下雨依然,彌敦道依然的傷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