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流細水,愛情最轟烈的進行式
有沒有試過...
有沒有試過一場不斷回播細節的邂逅?
有沒有試過一趟覺得相逢恨晚的相遇?
有沒有試過一見如故的人,話題永遠說不完?
多少個夜晚,在被窩中盯着發光的手機螢幕,直到黑的天換上藍,才捨得揚起嘴角沉睡?
有沒有試過那種只屬於二人、不用言傳的默契?
多少次眼神交流,參透到對方微笑背後,那隱藏着唯獨自己才懂得詮釋的訊息?
有沒有試過碰到這樣的絕配,禁不住相信完美愛情的存在?
相信...命中註定?
殘酷地,命中註定還包辦了分手這一環。
在時間的洪流中有幸遇上,卻在宇宙的荒野中不幸走失。
至少,在曾經以為是自己另一半的那位走後,還留下了過往回味。
至少,有那些刻在骨上的記憶和銘在心上的片段伴着。
至少,某些經歷中兩人同時歡笑,也試過同聲一哭,總算可堪慶幸。
盡管不能天長地久,也至少曾經擁有,轟烈地愛過一場,對嗎?
不對。
盲目瘋戀一個人從來都太容易,那是你我都懂得、與生俱來的人類天性。
我們都說戀愛叫人不理智,接着錯誤地把不理智的行為正當化。
不理智的我們以為遇上了合拍的另一半,日夜惦記對方,圍繞對方身邊打轉,便是愛。
也許命運安排了我們和絕配的相遇,但,只有我們才能安排和絕配的相依。
如果在戀愛中,時間扮演着敵人的角色,那都只是我們把天賜良緣虛耗。
從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愛情。
當情感破產,愛情消逝了以後,我們再用悲天憫人的口吻自欺地說一句:轟烈地愛過一場
那個動作只不過是跌倒後抓一把沙而已。
我們都輕易地陷入一個盲點,以為和絕配心有靈犀便能在情路上一路通。
但比起心有靈犀,愛情更需要的是用心經營。
我們所認為很愛一個人的意思,是對那個人有強烈而又特殊的感覺。
然而愛不至於此,還包括了忍讓、遷就、設身處地、為對方付出、讓對方幸福等等...
因為愛的緣故,為對方做很多的事。因為為對方做很多的事,才算是愛了對方。
如果遇上了讓自己有強烈共鳴的那位,卻只留下遺憾,留下長久追憶。
再把自我安置在一個悲劇角色中,那不是談了轟烈的愛情。
克服了種種分開的可能性,撐到最後都沒有放下彼此,細心經營得來的長流細水,那才是愛情最轟烈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