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萬大同去世了,頭七剛過,一家人全聚在大宅裡,等候律師宣讀遺囑。
黃律師打開公事包,取出遺囑,清清喉嚨,大聲朗讀----
「我,萬大同,快死了!相信你們等這一天已經等得很不耐煩了----不用否認,想當年我想我爸快點死去的心情,跟你們也差不多----這就是人性,誰也不必矯情!」
「我身邊正站著兩位腦科醫生,兩位律師,兩位會計師,每一位也足以証明我現在神智清醒、情緒穩定、心思正常,所以等一會無論你們喜不喜歡這份遺囑,我勸你們還是不要搞小動作,乖乖接受,因為弄上法庭的結果只會浪費金錢時間和引人笑柄。」
「首先,我會把一半的資產捐作慈善用途----你們不要心痛,如果你們知道我曾經做過的事,也許會覺得全部捐出去也是應該的。過去已經過去,怎樣追悔也沒有任何用處,現在唯有捐點錢,求個安心而已!」
黃律師轉身對萬至富說:「至富,你是長子,一直盡心盡力為公司,轉眼便是二十年。你恪守本份、循規蹈矩,一言一行都挑不出錯處,我對你很是滿意。」
「可是,你真的快樂嗎?你算是真正活著嗎?誇張點說,你不過是一只聲控機械人,只會聽取指令行事。」
「你還記得小時候最愛的小提琴嗎?你的志願還是個指揮家呢!你都忘記了吧?」
「我會把公司三份之二的股份留給你,條件是----你要放一年大假----用這一年時間,好好思考你的人生吧!」

萬至富垂下頭,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黃律師喝口水,接著說:「至貴,當日我不顧你的意願,強迫你嫁入陳家,是我對不起你!」
「婚後你跟老公各玩各的,雙方家長都看在眼裡了,不作聲是不想把事情鬧大,弄得大家沒臉。」
「誰想到你卻變本加厲了,酗酒、濫藥、對孩子不聞不問----你已錯了半輩子,還要再錯下去麼?」
「我會為你成立一個基金,每月給你固定的開銷,條件是----你要馬上離婚,然後戒酒戒藥,重新當回一個好媽媽。」
萬至貴掩著臉,低聲啜泣起來。
黃律師揉揉額角:「至榮,你這標準的花花公子,專攻吃喝玩樂,三十多歲人還是一事無成。」
「但這不能全怪你,我這當爸爸的完全責無旁貸----你第一次到夜總會,就是我帶你去的。」
「我會給你一千萬當創業資本。成功了,你便回來拿回你應得的股份;要是失敗了,那些股份便捐去公益金吧!」
萬至榮的拳頭握緊了,又鬆開了。
黃律師把遺囑翻到最後一頁:「至華,你從小就愛跟我唱反調。」
「我讓你做生意,你偏去玩攝影;我讓你嫁人,你卻跟女人結婚。」
「我氣得跟你脫離關係,你半點都不在乎。」
「別人都以為我最討厭你,他們全都錯了----其實我最愛的是你,你的獨立、自信、自強不息。」
「我知道你不稀罕錢,我會以你的名義成立一個基金,專門為同性戀合法化作貢獻。」
「請你原諒爸爸!」
至華咬著唇,強把眼淚迫回去。
「好吧!孩子們,我們天國再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