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寫上一篇真人真事的愛情小說時,故事中的女主角在現實生活中的一次誤會找回我,而我亦把握著這個大好機會,主動邀請共食晚飯。
佢應承咗我。
說實的,早在三年前,也即是與她再也沒聯絡時,我是打從心底裡認為這生這輩子都不會再和她有任何交流,頂多就是大家在IG上得知我倆最近的消息。因此這餐飯,對我的人生有著極為重大的意義。
雖然我地只係去咗譚仔食咗個好普通既米線。
在座各位,問你們一記問題﹕你認為再見還能亦是朋友嗎?
我一直以來的答案都是「不可能」,因我始終覺得一段感情完了,就是完了。既然深愛過,便回不去當初那份若無其事般的關係。
這道問題,是由一位我曾經愛過的人問我,當然,我和她現在都不再是朋友。當時我給予的解釋是﹕「所謂再見亦是朋友,一係就從來冇愛過對方,一係就仲深愛住對方。」
的確,要是沒愛過,壓根兒沒有「回到最初」的說法,因為雙方的關係一直都沒有進展。反觀還深愛著對方,因而希望繼續留守在另一半的身邊,也許是默默地守護著她,也許……
仲等緊下一個機會再一次出手。
從相戀到失戀,每一天都是一課生命教育,只是隨著日子的流逝,課堂的程度加難,害你的心情也一併變差。但若要走出前度的陰霾,當中所付出的勇氣絕不能輕視。因此還想做回朋友?別說笑了。
我都係用咗三年時間先行得返出嚟。
再者,與前度下次相見交談時,恐怕都已是三五七年之後的事。期間雙方都有各自的經歷,老實說,就算真能如常地食頓飯,箇中的對話只會變得亳無營養,寒暄罷了。
因為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就算過了大半個世紀,雙方再冷血無情,不放於心中也好,之中的改變實情無聲無色之間進行。
就像是我和她的那餐飯。在我眼前的她,依舊是如此的動人,仍然是那麼的堅張,依然是這麼的吸引,但她早就不再是我三年前所認識的她。應該是說,若然三年前的我結識的是現在的她,我倆根本沒有任何故事發生,頂多當上一個普通朋友。
那頓譚仔的結局,其實沒有什麼特別值得一談的事,因為我們食罷便各自回家。但其實我有點兒不太接受如此虛無的結尾,畢竟這是一件掛在我心多年的事,就如此半個小時多一點的飯,總不能解除內心中的死結……對吧?
不。
就在這寒暄之中,我禁不住問她一句﹕「其實……你有冇嬲過我?」隨後還生怕她誤會,還特意地問得再詳細點﹕「無論係之前,定係依家都好。」
誰不知她的一句,徹底地擊敗心中的心魔。
「嬲你就唔會同你食飯啦,之前既事太耐啦,一早就唔記得晒。」
回想起來,嗯……原來已經是三年前了。原來自己並不是無法走出這陰霾,只是寧願停留於此,好讓一切都能給予藉口。與前度食飯,其實就是一場贖罪,由對方口中驗證自己當初的錯已得到原諒。
同時,這亦是一場試驗,證明給你自己知道,其實一早便走出來,只不過你還沒有察覺,抑或是……你早已習慣了這一切一切。
可惜的是,如此的你並不能幸福地走過人生,最終還是要一步步地彳亍出來。既然是這樣,何不盡早離場?
愛情故事的結尾,要不然分手收場,便是幸福快樂。我的也不例外,正要與她說「再見」時,我猛覺是次其實是最後一次的相見,因為我倆之後的人生都不會再有機會相遇,我和她,只不過是彼此的過客。因此,我選擇跟她說……
「掰掰。」
這個既意味朦朧,又符合神情輕鬆的我倆的詞,再也合適不過。得知你最近安好,沒有像我般停留在過去,實屬好事。聽說你未來有機會去澳洲發展,祝願你,一切安好。
「嗚謝共你猛烈衝撞過,頑石互碰擦出戀火。無論恨與愛亦沒交付錯,教我今天成熟得多……」 周國賢 - 初戀殘酷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