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一開門,便看見—阿耀。
他穿得十分隨便,就一件鬆身T恤加一條鬆身褲子,戴頂鴨舌帽,跟平常見慣或者工作中,打扮得體入時的他完全不同。
拿著果汁在喝的他看到我回來挺開心,但看到我後面是個不認識的男人則頓時顯得錯愕。
我也很錯愕!他不是在外國工作嗎?也從沒試過全不通知地回來!
林先生看到我家有人,打了聲招呼。這才記得他存在…
看來林先生沒有認出阿耀。阿耀這個樣子跟在媒體出現差太遠了,放假都有點不條邊幅,說又不是要見人,這種打扮最舒服自然。
我也明白,聽他的經理人和一些幕後花絮說過,他換衣服、梳頭和化妝等每次至少花一、兩個小時,跟很多女人無異。打扮完還得保持儀態,一來為了形象、二來大部份衣服飾物都是借回來的,價格可達百萬,不能不小心。

阿耀當然無可能認識林先生。我工作上的人他基本上沒見過。
他用客套的笑容跟林先生打招呼。我想了想該如何介紹,最終還是想到:「這是我鄰居。」
從林先生訝異的目光我知道他在想什麼:「我們從小便很熟絡,父母也認識,常常會去對方家裏玩。」
其實我也沒說錯。
阿耀也盯著我。我微微轉身跟林先生說這便回房間把旅遊書拿來還給他,請他稍等。阿耀看著我走上樓梯,邊喝著果汁。
沒幾分鐘我便把書拿下來了,林先生接過便說該走了,朋友在等他。我給他開門和請他慢走,阿耀也以剛剛那個客套笑容目送他。本來想請林先生喝的茶自然沒喝成。
門關上,聽到汽車開走的聲音,阿耀才問:「那位是?」
我答是我的上司林先生。
阿耀笑了一下:「現在的上司真是年輕有為。」又喝了一口果汁。
我沒管他的話,問他怎麼忽然回來了,卻沒通知一聲。
他答拍攝進度超乎預期,然後拍攝地方的天氣開始轉壞,便提早回來,下一個工作還未開始,便多了兩天假期:「打算給大家意外驚喜。」但不巧他父母今晚也出去了,家裏沒有東西吃,便過來我家。我們兩家一直都有對方的門匙。
我說即使是忽然放假也該告訴我們一聲,不然我也出去了,或者要加班,他便一個人呆在這裏了。現在通訊科技這麼發達,花幾秒發個短訊很容易吧。
我去翻雪櫃。其實我家也沒什麼好吃。媽媽預計今晚去吃喜宴,昨天便沒買菜。我回來也只打算隨便吃吃便早點洗澡睡覺。
我對著空空如也的雪櫃,他手上的果汁都不知是我家還是他家的:「這樣子只好叫外賣了…吃薄餅好不好…」唯有這樣可以解決…
他從後抱著我,說不是很肚餓,不用在意這些小事:「怎麼由妳上司送妳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