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安慰自己,因為起碼他心裏還是有我;也叫自己要體諒他。他走紅、快樂地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不是一件很棒的事嗎?自從我們交往的第一天,他已經是個藝人。我不是接受得到才答應他嗎?怎麼能抱怨呢?

只是我越走下去,覺得越無力…

以後,仍然會是這樣子嗎?

忽然我被拍了一下,頓時回過神來。我抬頭一看,是上司林先生。

我立即起來向他道歉。沒想到我會在工作中發呆到出了神,並問他是不是有什麼工作要交下。

他笑了起來,說看到我面容有點累,並且在發呆:「妳是不是又不舒服了?」說我認真工作是好,但不要太拼。

有一次我在向客戶做產品簡介時突然昏倒,被連忙送進醫院。我本來以為公司會藉此機會冷落我,甚至辭退我,但林先生很關照我,向管理層說我為了客戶和相關的企劃非常努力,是很優秀和有責任感的員工,沒功也有勞。如果不加以褒獎,還懲罰的話:「以後誰敢替公司賣力工作?」他此舉叫全體員工拍手叫好,所以我不但可以保留原職,林先生還把握機會爭取改善員工福利,受到同事愛戴。

他說已經五時許,如果沒有什麼在趕的工作,今天可以到此為止。

我有點意外,離下班時間還有大半個小時!

他說沒關係:「今天還是早點回去休息吧。」

我們公司作風比較自由。尤其是我病倒過,再出事管理層會害怕。

那我恭敬不如從命,明天早些回來開工好了,反正再坐下去也只會發呆。

我下到樓下,已經是下班時份。雖然未到六時,還是已經有好些下了班的人在等車。

我自覺精神不太好,想坐的士回家。可是的士站大排長龍。我排了好一會,那條人龍沒怎麼動過。今天不知為何很少的士。

忽然有輛私家車停到我面前,是林先生:「去哪?送妳?」

我有點不好意思,婉拒了。他說這個時段人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等車,而我的臉色不太好,還是別勉強,快點上車。

他這番話有道理,我也開始累,也不想看到他的車停在我面前阻著其他人,便上了車。

他問我去哪,我說回家。

「怎麼不叫妳男朋友來接妳?」他以開玩笑的口吻問。我但笑不語。

我從來沒在公司內和同事面前提過我的男朋友,很多戈都在猜我到底有沒有。我連朋友也沒說,除非非常熟絡。

雖然不是什麼禁忌,阿耀也沒有叫我不准向身邊的人說,只是我不想說,始終會帶來麻煩。

加上即使告訴阿耀,他也不能來接我,甚至不能做什麼。我記得他現在人在外國,在拍什麼平面廣告,還是什麼雜誌內頁。頂多只能叫公司的人來看看。我不想打擾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