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往以來我們都甚少出去,一來他一直都很忙。最初沒那麼多通告,有空他便要繼續預備比賽,也得花更多時間保住學業。本來伯父叫他大學畢業後才考慮進入娛樂圈,但他說機會不常有,到他畢業後已不知什麼世界,可是唸書幾歲也行,有些人八十歲才唸大學呢。趁年青想多點嘗試和多方面見識。那伯父便把條件降為至少要唸完高中,在校內和校外試取得一定成績。他為了達成而用了很多功,捱得很辛苦,也由此可見他對做藝人的熱愛。

而當他漸漸走紅,除了沒時間,也沒「空間」—一出去便被人認出,要簽名要拍照。曾經他想單獨出去買個什麼,在街上便被人圍個不能動彈,那條街還給人群塞住了,要出動警察來維持秩序和「救」他出來,自此以後除了他不敢,他的經理人公司也不讓他獨自出去,所需物品全部叫人買回來,出去至少有兩個人保護。我跟他要像普通情侶逛街看電影吃飯,根本沒可能。

三來他也累,放假的話不想搞那麼多,只想輕鬆一下,悠閒地過。

我們都在家裏拍拖。

名成利就的他本來提議搬家,在豪宅地段買個更大更華麗的房子,讓父母住得舒適點,以表孝心。那些地方更幽靜,會少很多狗仔隊和鄰居騷擾,可是他父母不想離開住慣了的環境,一直都喜歡現在住的地方:「還有你女朋友怎麼辦?把她丟在這裏了?」

我相信這是他們最不想搬的原因。

他說可以買兩個相連的單位,讓我們一家也一起搬;但輪到我家不願意了。一個豪宅幾千萬,怎麼可以叫他買給我們住?就算我跟他結了婚也未致於這樣,好像就在貪他的錢。我爸爸說:「即使他真的送給我們,我們也沒本事住下去。」什麼水電雜費、家傭支出等肯定嚇死人。難道要他養我們嗎?即使他說沒所謂:「我早當你們是我的家人。我又不是養不起。」但我家總覺得這樣子不好。其實我們本來只是很平凡的家庭,忽然左鄰右里全變成了達官貴人,以前普通去個餐廳吃飯,再去超市買日用品的生活不能覆再,會令我們適應不了。

他聽到我們這樣說只好作罷。他也喜歡從出生住到長大的房子和社區,一放長假便回來住。平時因為方便工作才搬了出去。

以前他每數個月便有一次長假,大約十天,然後漸漸相隔越久、假期越短。這兩年他都只是放了一次,很辛苦地向公司爭取了七天。他公司一直叫他放五天好了,結果惹得他大發脾氣:「我已經工作了一整年!休息七天還算過份嗎?」這對方才讓步。

他放假回家,我也會請年假陪他。我的年假基本上不會隨意請,因為不知他什麼時候放假—從來只有我遷就他,他沒有辦法遷就我。我們平常已沒怎麼見面,頂多講一下視像電話,或者寫些簡單短訊、留個言,不想連放假唯一可以一起的機會也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