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創造萬物,每個人的誕生都有其獨特之處。

可是世人總無法接受自己與生俱來的獨特,愛在異中求同。

世人不愛惜自己,披著面具,把光芒埋葬在面具下,誓要和真正的自己對抗。

例子?可多了。我不是一個空口說白話的人。

我所有的觀點,都有確實發生的事件去支持。

我在中學時期認識的同學,為了混進班上的圈子,都把真實的自己收藏。

明明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卻要裝作健談開朗的娛樂家。

明明是一個壞心腸,看到婆婆掉了硬幣還一腳把硬幣踢開暗笑的人,在班上的義工活動卻是最熱烈踴躍。

明明討厭妒忌身邊的好姊妹,卻裝作很親近關心的樣子,每天說著友誼永固,背後卻勾引好友的男朋友。

我看不慣,也搞不懂,你們都是偽善的人阿!

為什麼要如此委屈自己?

奇怪。

只有我,從小到大都誠實面對自己。

接受我是與眾不同的。

我不愛交際。

也不愛說話。

別人和我說話,我會依據心情,選擇回答與否。

心情不好的話,我乾脆不會回答,別個頭來。

別人知道你的規則,便會乖乖跟從。

這是我的王國。

要聽我的指令,而不是你的。

我的行動佛系,不愛打扮,也不愛保養身體。

偶爾聽到同學對我的評價--「很醜」、「怪人」、「暗瘡人」、「肥佬」。

哈,你們這群低人一等的愚民。

你們只是不接受不同的偽善者。

只要不依從你們的規矩,就會被排擠。

我不介意。

因為我活得自在。

我不需要為了討你們的歡心而努力運動,可以盡情吃美食。

你們才是遵守規則,失去自由懦弱的可憐蟲阿。

我是家裡至高無上的獨生子。

家人對我一直寵愛有加,無論我想做什麼,他們都會支持我。

無論金錢上,還是行動上。

這種自由幸福的生活一直持續到大學畢業。

直至畢業後的一天,我接到了醫院打來的惡耗。

我的家人在一場嚴重車禍中喪命了。

一夜之間,我由家裡被寵愛的王子,變成無親無故的孤兒。

我把喪事通通處理好。

並在保險公司裡得到一大筆讓我衣食無憂的生活費用。

我從銀行提取了幾百萬現金,通通放在家裡。

當牆紙。

當被鋪。

當衛生紙。

我窮得只剩下錢。

除了這些銀紙,我還剩下什麼?

我什麼也不是。

我懷念在我玩電動的時候,媽媽為我端上的一碗熱湯。

我懷念爸爸總說我是世上最聰明的孩子。

沒有找工作,吃飯也只靠外賣或超級市場的速遞。

連家人都沒了,完全和世外隔絕,可謂零社交。

原來生活這麼迫人。

我好寂寞。

好想被了解。

可是與眾不同,是不會被社會理解的。

我到底要堅持自我,還是迎合大眾?

因為一個人在家裡,我有了不穿衣服的習慣。

這種輕如燕的赤裸,是我在失去世界時所能抓著的求生艇。

我認為這樣才有安全感。

脫了衣服,我的心情得以釋放。

我的身體更貼近大自然。

除了在家赤裸,我還開始玩著色情視頻,表演打手槍。

只有露出給人看到的一刻,我才能在麻木沉悶的人生中得到一絲快感。

別人可以瞭解到赤裸裸的我。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直到有一天。

身體特別的悶熱和抑鬱。

一股能量在體內無法釋放。

打手槍已經無法為我抒解壓力。

我需要更多。

我想被更多人瞭解。

我推開門口。

帶著我的油頭粉面。

我沒有穿著任何衣服,乘坐電梯走到公園,並走到地鐵。

大家見到我都投以奇怪的目光。

不知道是奇怪的目光,還是我久未出現在人群中,未能適應而已?

好些人見到我會對避三舍。

好些人拿出手機,把鏡頭對著我無禮地拍攝。

別人對我的目光越是熾熱,我就越感幸福。

我走到地下鐵,並順利乘車到下班時段最多人的金鐘站。

就如一般人無異。

阿?完了?

我以為社會都無法接受赤裸的人走到街上。

但原來,這個社會比我想像中開放多了。

我一直錯怪了這個社會。

原來這麼容易。

我的幸福感又下降了。

我在金鐘站下車。

十多個身穿奶黃色上衣的港鐵職員把我捉住。

還有警察對我說因為犯了猥褻暴露身體罪,要把我送進警署問話。

也許是我過份與世隔絕,太過時了。

我初次聽到香港有這一道條例。

我很合作,也很冷靜,沒有掙扎。

我笑了。

港鐵職員們溫柔地為我穿上衣服,警察關心的問候。

我感覺到當時和家人相處的感覺。

世界終於又圍著我轉。

我感到無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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