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時候參加了大學關於創作人的講座,聽的滿滿是創作人的辛酸。

而其中一位說了句我很深印象的說話:「我一直都當創作是我的興趣,所以我這麼多年都沒有放棄過⋯⋯
然而,我明白一但這種興趣成為我的工作,就會變成痛苦。所以,我一直都沒有選擇去作為一位全職作家。」

這句說話,就像是一巴掌打我的臉龐上。

當興趣變成工作,是否真的會變成痛苦,逐漸失去對寫作的興趣?

其實我心底裡不得不認同這句話,這某程度上是真的。

一但寫作成為了自己的專業,每天日復日地創作,說真的,靈感並不是每天隨影在身邊。
就算平日有很多的稿件,又是否每次都能交出有水準的文章呢?然而限期將至,心裡急得快瘋了,寫下的只有草草了事。

畢竟,大部分人都要以工作維持生計。真的是為了興趣而寫的人,一是不需要為生計奔波,一是不在乎自己的處境,只為寫而寫。

很多人都會覺得打一份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是非常重要,因為你能夠予娛樂於工作。
然而,這件事可說是難上加難。只是一個美麗的外殻,一層糖水包藏著這份殘酷的現實。

工作,到頭來只有轉變心態,才能達致自己所謂的快樂。但這又談可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