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趾》
 
一覺醒來,我脫離了原本所隸屬的地方。
身體請飄飄的,像一下子減去大部份重量,燃燒了絕大部份的脂肪,排出過多的汗水那樣的輕鬆。
 
身體,如果將它劃份成不同區域,基於自裡到外、從上而下、由左至右的排列方式,那麼我便算是最低層、最微小的那個部份。
一根卑微的右腳尾趾。
 
要不是我份屬卑微,否則怎會當失去了我這麼一根右腳尾趾以後身體部份不把我找回,將我重新連接回那個跟我末端吻合的缺口上。
在平凡溫度的地方上,我扭動現在是我自己的身軀,擺脫身上底部那片血塊乾涸變硬的黏膩,蹣跚地在潮濕且帶魚腥味的地上行走。
 
行走時,體內早已停止流動的血液再次運行,血管裡擠出一點點變成鏽色的血液在末端缺口上溢出。
我往回一扭,看見地上拖出一道如擦膠在單行本上抹出的隱秘污跡,這提醒了我當時的身體在斷去腳趾時應該也留下一點憑藉。

 
我往前一扭,細薄如半片魚鱗的腳趾甲吸收了周圍的濕冷空氣,配上仍然帶有充裕水份和柔軟的身軀,感覺似是稍作大幅度的扭動趾甲便會飛脫。
所以我緩緩地,像個小偷般一小吋一小吋向前進。
 
隨著背後擠出僅餘的血液漸漸減少,我的身軀亦漸漸暴露於一種天然的光線下。
 
這種光亮,日常罕見。
而也許這種罕見,程度只限於我自身。
暖和,帶著一種如雪花般的閃閃發亮,叫陽光。
 
平日我也能感到一股有限度的溫暖,叫侷促。
只要踏足室內以外的地方,各類鞋子都會將我妥貼包裹起來,隔絕了一切與外間的溝通。
 
原來自內而外、從下往上之間的感覺,當中是有這樣的分別。
 
突然間,我不想再尋回那具與我分離的身軀了。
怎麼說,現在的我已是一副獨立的軀體,是時候獨立闖一下一個只屬於我的世界。
 
我扭動一下,前進一小步,趾甲、皮膚所接觸到的世界越見真實。
但同時身軀漸覺僵硬,行動變得困難,陽光灑在身上像是一種給垂死病人的嘲笑。
 
突然間,我明白到還是有個強大的依靠比較好。至少邁起步來比較大、比較快。
可是,當我這樣想到的時候,我這副身體已經走不動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