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作家。

「我現在沒有工作,興趣是寫作。」
而這是別人問起我的回答。

在香港,寫作的人很多,但靠寫作賺錢的人少,靠寫作養妻活兒的人更少。

想靠自己的興趣過活嗎?最基本是擁有能表達自己能力的證據。證據是什麼?

「鋼琴演奏一級開班教授」

「由某香港隊球員於某某外國盃賽打進....」

那作家呢,作家靠的是什麼?

名氣吧。

現在作家靠的就是名氣。

有人會問,不是靠文筆嗎。早個十幾二十年當然可以靠文筆過活。但在現今社會還有人在意嗎,也訊真正在意的一群裡,大部份也是上了年紀的吧。

我不問還有多少人會到書局看書,我這樣問,

你們會在書局看書還是到網上看小說?

書局嗎,很諷刺地,你是在網上看這篇文章。

那我問到網上看小說的你,你會願意付錢看嗎?

答案很明顯吧。

對於有興趣寫作的人來說,

很殘酷,但現實。

在以前,廣為人知的張愛玲、朱自清,還有算是冷門一點的陳耀南、卡夫卡,他們賣的是什麼?

是文筆。

但每個人對文筆的定義都不同啊。

那我問你們,張愛玲大部份的故事悶嗎,

悶,

但經她手寫出來後多乏味的故事都能令你不覺得沉悶。

倪匡先生很多作品都很好,但最廣為人知的一定是衛斯理了。

現在懂了嗎。

有多少人會看書中文筆?誰都只看故事的趣味性。

幾年前因為自己沒某電郵的關係跟朋友玩玩的性質開了個某討論區帳號,

然後開始寫作,

而我那位朋友在前中段已放棄沒寫下去。

最後我獨自完成了人生第一篇作品,

越寫,就越想寫下去,

第二篇,第三篇,第四五六篇。

時間過了兩年,面書裡的粉絲慢慢上升,慢慢多人認識我了,差不多幾千。

然而,那位朋友置電跟我要回了帳號,那天,我跟他吵了一個大大的,但帳號是他的,我怎說也只能無奈的掛下電話。

看著自己的作品被騎劫,那一刻心灰意冷了,只是希望他不會賣出我那幾篇作品。

慢慢地失去了寫作的心的我。由一個作者,變成做一個讀者,看著他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出來,我不評論什麼,只是身邊朋友都看的出『我』的文章換了風格,像只賣故事的,沒有情感在裡面,感覺似商業化了。這是朋友跟我說的。

然而我也沒說什麼,一副我就靜靜的看著你的樣子。

未幾,我從朋友的恭喜中得知『我』有文章成書出版了。

也沒什麼了,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只是我一直看,那傢伙的文章都在,少了的卻是我的文章。

我馬上給他電話,也吵了一場,也再一次無奈的掛線。

最後我看一次自己所寫的所有文章,感覺很深,淚也流了出來。心裡有哀傷,也有不甘。

其實你們或許會問為什麼看得這麼重,沒必要這樣。

我只想說對於一個作者來說,一篇自己用心寫的文章差不多等於是自己的兒子一樣。

看到自己的兒子被搶,哈哈。

最後這事在自己帶著不甘的心情下落幕。

過了幾天,很自然地,打開電腦,寫起上來。

藏在心裡的叫「心事」,在腦海回憶的叫「往事」,只有寫在紙上的,才稱得上「故事」。

而我把我自己的心事往事,都放在「紙」上。

這個短短的文章只是我看著紙言兩個字時所想出來的,所以就以此命名囉。其實最一開始那部份應該是放在最後的,但卻因自己想不到怎開頭而拿出來,所以看上去有點怪的請原諒一下。而我那朋友的名字和網名就不公開了,以免引起什麼問題。網絡作家這條路真的很難走,感謝你們支持也感謝你們花時間看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