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歡皮鞋。

在我還小的時候,有一個長著鬍子的男人曾經跟我說過:「皮鞋這種東西呀,不僅僅是穿上去這麼簡單,更是一種男性成為大人的標記,而這個標記牢牢的套在社會的思想中。所以只要你穿上皮鞋,別人就覺得你成為大人咯!」我對這句話深信不疑。以前的我身為一個小孩,做事遇著各種掣肘。有來自父母的,有來自老師的,也有來自隔壁家的阿姨。這些障礙日漸撞擊我稚嫩而弱小的心房,最後連房間的墻壁都碎掉了,好像只要用手指用力一推,房間便會倒下的程度。在不其然間聽到這句話的我,猶如找到了自己心儀的女性,拼命去追尋。

長著鬍子的男人並沒有跟我說過皮鞋存在的意義,也沒有告訴我皮鞋的細節,甚至連皮鞋是什麼也沒有告訴我,僅僅拋下了這一個單詞便隨風而去。這種情況讓我不禁聯想到安裝炸藥的武裝分子,安裝完畢後馬上離開,生怕炸藥會傷到自己。他就像那個武裝分子 ,跟我稍稍提過皮鞋後便馬上離開。我有時候甚至懷疑皮鞋是不是一些很危險的東西。

可惜這些直到最後也沒有影響我立志發掘皮鞋背後那埋藏在陰影裡的意義。我從那天起每天上網搜尋關乎皮鞋的信息,像球迷留意足球聯賽般用心。每逢看見自己貌似喜歡的皮鞋,都會要求父母領我到皮鞋店,看看那對皮鞋是否存在。有的話就會拿上手把玩一番。通常都會引起店員投射異樣的目光,這個時候父母便會迅速地帶我離開店內;若果沒有,我一整天都會垂頭喪氣,甚至有幾次因為找不到而大鬧小孩子脾氣,把皮鞋店的皮鞋統統掃下地面,引得皮鞋店店員大發雷霆,差點報警。
至今的我仍然對皮鞋不離不棄。每次看到好看的皮鞋,我都會比喻為想象成裸體的美女朝我招手,然後留著鼻血狂奔過去。在課堂上讀過哲學後,我自問自己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基本毫無意義,純粹為推動世界齒輪的一部分。這個意識已經根深蒂固的埋入我的大腦裡面,而意識的底部粘著厚厚的萬能膠,與大腦鏈接著,永恆不變。這貌似跟皮鞋完全沒有關係,可是皮鞋在一段時間之前,早就成為了支撐我生活的一個小齒輪,幫助我這個齒輪去推動世界的運行。

我對皮鞋的熱愛絕對是肯定的。當身邊的同學正在討論新遊戲的推出時,當便利店的科技雜誌正在發表最新電腦顯卡的性能時,當坐在我隔壁的死友正遊說我參加即將舉辦的木箱鼓課程時,我的心依然放不下皮鞋。每天我上學前,都會稍稍磨亮皮鞋的表面,并用鞋油擦黑灰白的地方,讓皮鞋時刻保持最佳狀態。出外時只要我發現一點灰白的地方,就會趕緊用濕紙巾擦一擦。亮麗的皮鞋表面總會讓我的心情變得更加美好。回到家中,若果發現皮鞋是一塵不染的潔淨,我一整天的心情都會變得異常地好。即使是一頭野豬毫不猶豫地撞破了我家裡的手辦,我也會選擇原諒他,這種程度。我對皮鞋的熱愛已經無法被任何人磨滅了,即便是那個長著鬍子的男人忽然回心轉意,前來勸勉我道:「不要再熱愛皮鞋這些無為的東西了!」我仍然會堅持下去。因為我知道,只要我穿上了,清楚了所謂的皮鞋,我就是一個完整的成年男人了。而成年男人們所擁有的自由,是我畢生最渴望的。

每次穿著保養完善的皮鞋走出街上,我都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成功的人類。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感覺自己賦予了社會一道美麗的風景,讓人們可以看見一個普通的中學生陪襯一堆優秀的皮鞋可以有多帥氣。只有這個時候,我的自信是不可被阻擋的,多得幾乎要滿溢了。有時候途人會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感覺他們正在疑惑一個中學生為何能如此自戀。不過我並不介意,這是我的態度,我對生活的態度,也是一種對社會的寄託。只有皮鞋,才能讓我面對社會。

外表華麗的背後,我的內心也有弱點。我很喜歡說髒話,經常操著熟練的髒話跟其他人溝通;我也很自私,通常都抱著自保的觀念,只顧著自己的利益,漠視他人的意見和需要;最糟的是,我非常喜歡說謊。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展現我熟練的謊言編造技巧。我每次都會因為人家沒有發覺我所說的不是真話而沾沾自喜。現在回想起來,我也感覺自己很可笑,同時也十分恐怖。對著無盡的罪行面前,我居然會對著自己所犯下的罪而高興。實在令人心寒。

雖說皮鞋在我的心目中仍站一席位,但那個位置好像隨著時間的推進越來越低了。我當然毫不測覺。當我心中還傻傻的以為皮鞋對我還是很重要的,可事實上我卻漸漸地遺忘了它。不知不覺間,雙方的距離竟然以驚人的速度拉開距離。直到我知覺的時候,它早已站在地球的另一邊了。

我非常懊惱,同時也對一件死物感受到無盡的傷痛。我痛恨自己親手把美好的童年栽在自己的手中,我後悔自己親手把心所珍重的事物拋諸腦後,我煩惱自己親手丟棄的珍寶該在我的心房何去何從。那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感覺是自己親手把無辜的孩子,逼於無奈丟在馬路的不忍;也像是為了自己的自私,狠下痛心放棄一切的不捨。

到了最後,我究竟有什麼事真正屬於自己的?我究竟有什麼是真正緊握在自己手中的事物?我很迷惘,思想早已失去人生的方向了。社會的渾濁早已把我吞噬,本該天真的心靈早已消失,變成一點又一點的猶豫組成的內心。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已經被這些拼圖扭曲了,一張張邪惡的笑臉,一條條又黑又長的鬼魅,一個個內裡充滿黑色汁液的氣球。這便是世界,這便是我心目中真實的世界。潮流?帶著蘋果手機,穿著名牌衣服的人就是潮流;興趣?打打電腦,聊聊星座,追追明星便是最大的興趣啊;未來?讀書啊!不停地讀書就行了;夢想?還不如去當律師!

可能這便是趨勢吧,世界從誕生到現在一直都經歷著大大小小的變化,在上面活動的動物也進行著大大小小的事情。可是心態呢?好像還是停留在原地呀。究竟人類什麼時候經歷過真正的進化?終歸,人類仍然是古時候的原始人,思想還是如此保守,如此落魄。

很可惜,我不久後發現,其實人們都是活在皮鞋的世界裡。樣貌光鮮,型格非凡的帥氣,內裡卻是臭氣熏天,無比黑暗的恐怖。為何我們還可以如此忍受著這種生活,披著光鮮的外表,面對著這個世界?我很疑惑,同時也為這這個世界悲歎。究竟有誰,還有誰,能夠把人類帶出這般窘境?

老實說,我真的很喜歡皮鞋,喜歡它帶給我的一切,包括好的,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