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轟動的新聞

一名男子,持刀把路人殺掉,分屍,並拿起其肉塊,吃得津津有味。路人發現時,均被嚇得魄散魂飛,勉強報警。隨後發現,男子一直路宿街頭,他的棲身之所,藏著其他屍骨,肉都沒了,在警方盤問下,男子的答案是:「我吃掉了﹗」

好端端一個人,何以自相殘食?

男子一副眉飛色舞的表情:「人肉是我吃過最香的肉。」

警方調查下,竟找不到其身份,無名無姓,無家無國,無親無朋。

案件上法庭了。

由於網絡瘋傳,若罪犯被證實為精神病人,有機會脫罪。因此,人心惶惶。民眾反應熱烈非常,示威、抗議、靜坐、網上施壓,林林種種。大家只為了表達一句話:「判他死刑﹗」

民眾的壓力,連工作於正義女神下的法官,亦感受到。

事情鬧大了,法官們都不敢輕舉妄動,押後聆訊,一切等待醫院的檢查結果,再作打算。

醫院方面,亦不敢輕視,一切可檢查的,都用上。

由於身世成迷,醫院除了檢查身體,精神評估外,連DNA分析,也一併驗了。

檢查,很快有了結果。

男子身體異常地健康,精神異常地清晰,唯獨DNA報告比較特別。

DNA報告說明,此為非人類DNA。這句說話,令人摸不著頭腦。活生生的一個人類站在眼前,什麼非人類?

原來所謂非人類,是指這種基因的排列方式,到目前還未見過,經過一輪測試,只知其身體水平比常人強,運動細胞活躍度比常人高,力量亦比常人大。不論如何反覆測試,結果相同。

由於涉及非自然現象,政府不能公開,調查亦毫無進展,不得要領。

但無論結果怎樣,終須向公眾交代,為免夜長夢多,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把一切結束」。

男子被判死刑,翌日槍斃。

行刑當日,他一臉無辜,不知發生何事般。

「轟」的一聲,男子倒下,頓時化成一隻怪物。

一隻鱷魚頭、老虎身、熊手、蛇尾的怪物,躺於地上。

事件怪異,為免引起恐慌,屍體馬上被搬走,同時下令,當中參與行刑人士,一律封口。

幸而行刑沒有公開進行,否則又再惹起軒然大波。

事件隨時間過去,慢慢淡化,不再被世人提及。

但那隻怪物,是什麼回事?一切,要追溯至很久以前‥‥

數十年前,一個解決人類電力問題的偉大發明;核電站,正式面世。但由於技術未夠成熟,當年發生了輻射洩漏事件,核電站亦宣告封閉。

當年一條悠遊自在的鱷魚,不幸地,游到被輻射污染的範圍,身受感染,變成一條約十年便會變形一次的異種。

經過數十年,由鱷魚,變成老虎,再變黑熊,中間又不知變了什麼?反正,最後變成人類了。

野獸,儘管披著人的皮囊,還是野獸,會狩獵,要吃肉。

犯殺人罪?要處決?它做錯了什麼?直至死,它也不會明白。野獸,本性就是如此。

一條可憐的鱷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