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然想起,原來我把手提電話遺留在書桌上。

我在櫥窗外看進餐廳,只見坐在椅上的他們毫不留意。當然了,他們就只會含情脈脈的看着對方。

餐廳內一張張的書桌上蓋著一塊塊桌布,牆壁都有書架,放滿了書,是仿效藏書館的設計。我記得如此清楚,是因為我們以前也常來這裡。也就是為什麼當我收到她的訊息,說在這裡見面時,我抱有了個偽劣的希望。

餐廳坐滿着人,但我的視線就只能停留在桌上的電話,我真的是太大意。我就不能夠留下多一分鐘嗎?要是我留下了,我也許能記起要取走我的電話吧。但現在我走進去,取回電話,是多尷尬。特別是我向她說畢我想復合後,他才走進來坐下,然後難堪的我便立刻說想起沒有空,起身離開。

也許只有我會如此懵懂,走過幾個街口才想起留下了電話,被路人以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似瘋子般跑到餐廳的窗前然後呆呆的站着。

她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是如此熟悉,但只是對像不一樣了。她笑的原因再也不是我了。

秋晚的風在吹,我手摸在櫥窗上,內頭是多溫暖,但卻不屬於我,我依舊站在這風肆意亂吹的街頭上。

我搖搖頭,只不過是幾十分鐘,我就等他們先離開吧。我轉身走到餐廳旁的長椅,坐着聽餐廳內的雜音。希望我的電話沒有在響,希望我的電話沒有新的訊息,我不想她看見我電話鎖屏的照片依然是她。

我還記得我們最後一次的吵架,我們失了心瘋的呼嘯,她的頭髮散亂着,我把桌上的水杯打在地上,就只不過是她花錢買了部新電話給我,就這麼而已。從新電話叫罵到晚上我遲歸家,一直數回我們相遇的那天。

然後那一晚我們也再沒有出聲,再沒有共枕,就只有分開的哭着。

還記得很多個晚上之前,我們在舞會,妳叫我留下我的電話。

也許現在我也應該留下我的電話,想把它還給你很久了,就當是我吵贏了,你不應該買這部新電話給我。

反正,我也輸了妳了。妳也贏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