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日,有線新聞節目《新聞刺針》有個專題講香港垃圾桶過多問題,內容大概係講政府將垃圾桶擺到通街都係,遠超每60米擺放一個嘅標準。經有線記者實測,一條120米嘅天橋就已經有6個垃圾桶。可能有人會好單純咁覺得,多啲垃圾桶比人扔垃圾,咁咪做到「清潔香港」囉!嗯,單純嘅劉局長都應該係咁諗。片段中,清潔工人話,每次有人投訴地下有垃圾,政府就會擺多1個垃圾桶,所以造成一條天橋有6個垃圾桶。節目中,記者又親手收集金鐘某公園4個垃圾桶嘅垃圾,發現4個垃圾桶嘅垃圾都裝唔滿一袋。基於衛生考量,一日要換兩次垃圾袋;換句話說,原來一直主張環保,係咁推垃圾膠袋徵費嘅政府最唔環保。

講到呢到,可能好多人仍然會認為,衛生比環保緊要,所以擺多幾個垃圾桶都無問題。

衛生比環保緊要,呢一點我係同意,之但係,如果政府執行政策時可以認真少少,「清潔香港」同「咪做大蹝鬼」兩者根本可以並存。點解要劃一垃圾桶大小、擺放距離、同換垃圾袋次數呢?係旺角同尖沙咀呢啲人流旺區,一日換兩次垃圾袋邊到夠呀;相反,荃灣區行人天橋呢啲人流咁少嘅地方,又邊需要擺咁多同咁大個垃圾桶呢。擺放垃圾桶係應該要考量每個地方嘅實際情況而規劃。同埋,見到條街有垃圾,你就加多兩個垃圾桶落去,咁個海有垃圾,你唔擺個垃圾桶係個海到?去過日本你就知道,條街好少會見到垃圾桶,但一樣唔會周地垃圾,因為公民教育做得好。如果市民係無公德心嘅,你擺到全條街都係垃圾桶,啲人都一樣會掉落地下囉好無。

另外,身為非煙民嘅我,理解唔到點解每次掉垃圾都要罰我吸二手煙。各位煙民,我真係唔怪你地。室內禁煙、室外又好多地方禁左煙,扔煙頭落地又千五,又唔想邊食邊行做火車頭,咁緊係痴住個垃圾桶打邊爐啦。煙民大哥,我知你地已經盡量行開少少,但劉局長整到個垃圾桶口太細啦,我無法離遠射籃,一定要行埋來先扔到,所以都係聞到。

二手煙係傷過一手煙,所以當年室內禁煙,我係舉腳贊成。但係政府唔可以就咁收工,趕哂煙民出街食煙,係保障唔到我地非煙民健康。理性啲講,全香港都無人食煙難過登天。但係政府可以學日本咁,推行無二手煙同無焦油嘅加熱煙,比煙民有好啲嘅選擇,同時又可以將對非煙民嘅影響減到最低;又或者係條街到間啲吸煙房,分隔煙民同非煙民,咁「無煙香港」就昔日可待啦。

仲有,政府呢邊箱推行「清潔香港」擺到通街垃圾桶,個邊箱又換哂細口垃圾桶,搞到圍住垃圾桶一袋二袋垃圾。自己左手打右手,我真係無眼睇。其實細口垃圾桶都推左兩年幾 ,既然試過唔work,兼有反效果,係咪時候撥亂反正呢?

可能你會話何必對個垃圾桶咁多要求。SORRY,我眼中係一個垃圾桶就見識到政府做野有幾咁離地同多漏洞。

「清潔香港」、「咪做大蹝鬼」同「無煙香港」,唔係講完口號就收工嫁。懇請各位高高在上嘅官員貼地少少,問下前線清潔工人睇法,聽下垃圾桶旁嘅市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