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一樣物件、一位人物,對你來說,珍貴無價,對我,卻可能避之則吉。
會出現兩極情況,皆因「意義」運作其中。
我在你生命中擔任的角色,跟我在他或她生命中所擔任的各有不同,重要程度、關係之優或劣、雙方間緣份與愛的深淺、互相啟發的化學作用、回憶中包含的喜悅與傷痛......種種,都不住地影響造就著那存在於各方之間,對對方而言的「意義」。
又好像畫作,大家在看的都是面前那同一幅,看見的,理應都是一樣的色調筆觸,畫中理應都是該同一人像、髮飾、坐姿、背景裡正飄落紅葉的一棵樹,只是你、我、他、她被這幅畫所憾動的心靈角落非同一處,勾起的思緒情懷亦各有異,自然,我們各人在看的,其實早已不再是同一幅畫。
一部電影,你認為導演想藉某幕帶出某意境,或許事實不然;
一座雕像,你認為雕刻者想藉它的手部動作來帶出內心的猶豫,或許事實又不然;
一對戀人,你認為雙方樣貌年齡背景以至高度會導致二人不相襯,然而是憑什麼叫你如此去想呢?
一位長期被家暴的妻子,未必就代表她僅是軟弱,也許只是她根本不曉得有走出去的選擇;
一位坐高位握大權的,也不就代表他有合理的理由去耍手段、欺壓處身低層的;
沒錯,凡事,我們都可以猜估,我們都可以大膽假設,但是,就別太早跳進自己所定下的結論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