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私欲。
沒有有與沒有、是與不是之分。
只有多、與少,過火、與尚可接受、人之常情之區。
有人事事淨替自己著想,凡事先看清自己一方利益得著。
有人遇事,先看到的是別人所站立場感覺。
管它是第一刻先為自身呼天搶地的前者,抑或每每眼中只得別人的後者;
可惜的是,當中哪一個,都是有自我私欲這回事存在著。
前者已裱於表面,就不用多說。後者,無論是不想眼看別人苦,而導致自我心靈過意不去,別人快樂,自己心也舒服愉悅......
當中依然有所說之一回事暗暗關連住。
所有事情到了最後,為的都是想自己的心能好過。
那麼既然兩者都終究牽涉其中,不能倖免,那何不聰明一點,選做後者。
利人利己,怎計,都比損人利己化算得多吧。